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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價統計方案存三大“軟肋” 干擾亟待排除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征求意見稿)》。相關專家表示,《征求意見稿》在統計方法方面雖進行完善和修訂,但網簽數據滯后,“陰陽合同”干擾,房屋類型、地域統計過于平均是新統計方法的三大“軟肋”。

據北京商報9月27日報道,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將采用網簽數據、實地調查等方式完善房價統計調查方法,在70個大中城市范圍內按月調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基礎資料,替代了原來由開發商自行上報房價的統計方法。


房價統計真實可靠,準確上報的數據和科學的統計方法二者缺一不可。在指出數據提供者有自身利益需求,統計局應對數據真實性進行分析和甄別的同時,相關專家表示,《征求意見稿》在統計方法方面雖進行了完善和修訂,但網簽數據滯后,“陰陽合同”干擾,房屋類型、地域統計過于平均是新統計方法的三大“軟肋”,房價逼近真實仍有功課要做。

網簽數據滯后 真實性“打折”

對新建住宅價格的統計方式,《征求意見稿》明確,直轄市、省會城市等35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不單獨進行調查;暫不能取得網簽數據的35個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根據統計系統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中各個樓盤的分類銷售面積和金額數據計算,也不另做調查。此前,房地產統計數據主要由開發商自報。

“相比開發商自報,網簽數據可靠性和準確度更高。”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世界經濟統計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員劉仕國認為,采用網簽數據統計房價能避免價格“打架”,增強數據可靠性。

但劉仕國同時提醒,因辦理手續需要時間,大部分網簽數據的公布存在一定滯后性,這種滯后性將影響實際數據的真實性。“有些網簽數據甚至滯后1個月,會讓數據真實性‘打折’。”他建議,統計部門應增設網簽數據之外的數據源,解決網簽數據滯后帶來的不利影響。“增加數據來源,對已有數據詳細甄別,才能增強房價準確性。”

“陰陽合同”盛行 干擾亟待排除

與新房價格統計不同,二手房交易中盛行的“陰陽合同”是阻礙真實統計的“壁壘”。對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式,《征求意見稿》明確,二手住宅調查為非全面調查,采用重點調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采用房屋中介公司上報、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與調查員實地采價相結合的方式收集基礎數據。

“中介公司上報加調查員實地采價,將規避中介公司報低價拉低房價現象。” 我愛我家副總經理胡景暉認為,實際成交價低于過戶價是造成二手住宅價格失真的主要原因,調查員實地調查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這一現狀。

劉仕國則指出,“購房者出于各種心理,規避真實房價,造成成交價格不真實,阻礙房價真實統計,新統計方案雖在這方面有所改善,但‘陰陽合同’的干擾仍未完全排除”。他表示,統計局應增加買方數據來源,通過各種渠道從購房者那里直接獲取房價信息,“陰陽合同”的干擾才能降到最低。“直接從購房者處獲取信息,能避免中間環節干擾,保障數據真實。”

統計“平均” 數據實用性難發揮

對統計指標設置,《征求意見稿》明確,新建住宅設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個類別;商品住宅類下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二手住宅設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

對于上述指標設置,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均表示,這種分類方式過于籠統和平均,不利于發揮數據實用性,為利于房價統計數據實用效果的發揮,統計過程應分類型、分區域開展。

“不同房屋、不同區域間房價差別較大,單純公布70個大中城市的平均房價意義不大。”劉仕國認為,“細化房價統計信息,發揮數據實用效果也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胡景暉也表示,房價統計應分類型、分地區開展,以便精準顯示房價變動。就類型而言,可以把住宅劃分成普通住宅、公寓,然后對其進行分門別類統計;就區域而言,應對不同地區房屋按照區域詳細劃分,然后分地區公布房價,以北京為例,不同環路房價差異較大,一個平均的北京房價數據不能顯示區域房價差別,失去了真實的參考意義。“只有分區域詳細公布房價數據,數據本身的參考價值才能體現,單個類型、單個環路的房價變化,可能被誤讀為整體房價波動。”

(尹薇薇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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