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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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99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股票紅利13,648,500元及員工紅利1,600,0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474,589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109,7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764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A01100 鋁材二次加工業。
(2)CA01130 銅材二次加工業。
(3)CA01990 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 (錫、鎳、鎢、銀之錠、塊、條、片、棒、線、環、管及白合)。
(4)CA04010 表面處理業。
(5)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6)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F401010 國際貿易業。
(8)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9)F111070 金屬建材批發業。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524,950,060元,分為52,495,006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縣岡山鎮中山北路140號8樓之4。(通訊地址:高雄縣路竹鄉路科八路1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newmops.twse.com.tw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 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以股東股票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474,589股(含員工紅利發
行新股109,7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股東股票股利按除權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
股份比例無償分配之,每仟股配發25.9996 股。配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併湊,無法拼湊者,按股票面額發給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
面額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9,695,950元整,分為53,969,595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十)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於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本公司股東常會另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新台幣22,747,503元,依除息基準日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率計算,每仟股配發新台幣433.327元,配發至元為止。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郵)費自股東股利中扣除,股利在新台幣參拾元以下,僅郵寄發放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肆、本公司訂於九十九年八月六日為除權配股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九十九年八月二日起至九十九年八月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九十九年八月一日適逢例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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