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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銀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2 18:16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五福三路145號國軍英雄館二樓中正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4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庫藏股執形情形。

6.銀行法25條之宣導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三)討論事項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

公司將於本104年3月23日起至4月3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信義

區信義路五段2號15樓董事會辦公室。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4/05/03-104/05/30,

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e 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3)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

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

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2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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