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總經

保監會擬對財險產品審批“有緊有松”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保監會首次嘗試財險保險條款和費率監管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市場行為掛鉤。保監會針對不同情況的公司,可以調整產品監管政策尺度和范圍。

據中國證券報2月26日報道,保監會25日以2010年第3號主席令形式發布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首次嘗試財險保險條款和費率監管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市場行為掛鉤。保監會針對不同情況的公司,可以調整產品監管政策尺度和范圍。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


保監會財產險監管部副主任董波介紹,這意味著今后審批財險公司產品時,不僅要考慮產品條款因素,還要看公司的償付能力、內控制度等。即便是同一類產品,但由于管理者不同,保監會也會采取不同的監管政策。一些償付能力充足、內控嚴格的公司,其產品經營范圍也會更寬、更靈活。

針對目前一些保險機構擅自變更報批報備的條款費率,隨意擴大保險責任,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辦法規定各保險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報批報備的條款費率,并規定了相應的罰則。 

對于區域性產品的管理,辦法規定由總公司直接向保監會進行備案。董波介紹,一方面由總公司統一進行產品開發和報批報備,有利于強化對法人機構的監管,防止保險機構在區域性產品中通過擴展條款、特別約定、隨意調節費率等方式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另一方面,由保監會統一受理產品審批備案,能集中力量對區域性產品的合法性、規范性及費率精算等進行審核。

此外,辦法還提高法律責任人任職條件,要求其屬于公司正式員工,且在公司內擔任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務,并應當具備連續3年以上國內保險或者法律從業經驗,以此加大對保險公司的追責力度。辦法還明確要求建立標準產品數據庫制度,以提高產品質量,規范市場行為。

(袁甲峰 編輯)

文章標籤

保監會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