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豐建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7 16:56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市民大道三段83號2樓(美麗信花園酒店翡翠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增資發行新股案
3.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議案,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1.自98年度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59,197,682元及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
19,732,558元轉增資,共計發行新股7,893,024股。
2.本次發行之新股,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股基準日。
以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按盈餘轉增資每仟股配發60股及資
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配發20股之比例分配,合計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未滿一
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或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
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173號7樓)。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個議案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之
股東,請於99年3月29日起至99年4月8日期間(每日上午9:00~下午5:00),於書面
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若為郵寄者其郵件
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送達本公司(104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173號7樓)
,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
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四)停止過戶期間: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4月11日起至6月9日止,停止股
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因最後過戶日99年4月10日(星期六),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
提前至99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99年4月9日郵戳為憑)。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6樓。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
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開會通知書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查詢,電話(02)2325-3800。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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