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報社評:并購重組迎來快速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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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報社評文章指出,實施股權分置改革以來,我國資本市場上并購重組行為逐漸駛入了快車道,隨著各項基礎制度的逐步完善,在未來三到五年,我國并購重組將迎來一個快速發展的新時期。
中證報2月24日發布社評指出,實施股權分置改革以來,我國資本市場上并購重組行為逐漸駛入了快車道。隨著各項基礎制度的逐步完善,在未來三到五年,我國并購重組將迎來一個快速發展的新時期。近年來,在監管層大力推動下,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的基本法律體系得以建立,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也在多方面出現了可喜轉變。
一是從個體到全局,從被動到主動。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的并購重組已經從企業個體的行為轉變為行業、產業與區域經濟資源整合的行為;從單純追求改善企業經營結構、提高企業盈利能力轉變為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兼顧、經濟持續增長與民生不斷改善通盤考慮;從以地方政府“包辦”、困難企業被動接受的“危機拯救式”重組,轉變為強勢企業主動出擊,立足于做大做強,在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力爭上游的主動式并購重組,為淘汰落后過剩產能、調整改善經濟結構做出了重大貢獻。
二是從追求短期利益到著眼長遠發展,借并購重組實現產業轉移,更強調產品的高科技含量和企業“軟實力”。以“保殼”、“借殼”為目標的、短期色彩濃厚的財務重組甚至“報表重組”比例大幅度下降,而以“買瓤”為目標的產業并購則從2001年以前的15%左右逐年上升到2008年的63.75%。一些優勢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將勞動密集型、資源密集型制造產業從沿海向內地轉移,從國內向其它國家和地區轉移,為拉動內需、實現產業結構升級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是手段創新,效率提高,化“危”為“機”,走出國門。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并購重組已經從前些年單純用現金購買資產,轉變為股權轉讓、資產重組、股份回購、吸收合并等相結合,并購重組的手段不斷創新,效率不斷提高。而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我國企業抓住機遇,戰略性并購海外能源、原材料和行業品牌優勢企業,為搶占全球市場制高點、贏得未來更激烈的全球范圍經濟競爭創造了有利條件。
雖然我國資本市場上的并購重組已經取得了長足發展,但與海外成熟市場相比,尚有較大差距。比如,我國資本市場的并購重組市場化程度還不夠高,并購重組效率相對較低;退市機制不夠完善,“借殼”重組仍時有發生;對內幕交易、虛假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防范和打擊效力不足;中介機構在并購重組中發揮的作用還不夠充分等一系列問題。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中央企業中80%資產已經進入資本市場。在加快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不斷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迫切要求下,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相關配套政策已是刻不容緩。
首先,應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實施退市機制。應逐步取消對績差公司資產重組的傾斜性政策,在政策上進一步明確對公司資產重組行為從嚴監管的態度,引導市場、投資者對績差公司重組的理性預期。
其次,要盡快解決市場進入門檻不平衡的問題。建議實施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視同IPO制度,參照IPO的做法,對資產質量、盈利記錄、準入前的輔導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提高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質量。
第三,應加強中介機構培育與監管。要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獨立客觀公正的作用,在提高雇傭方即上市公司的守法意識的同時,還應努力營造中介機構誠信為本的氛圍,完善并運用好中介機構誠信檔案。對并購重組中出現的內幕交易、虛假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形成足夠的威懾力。
流水不腐,戶樞不蠧。并購重組作為推動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一只引擎,發揮了重要的推手作用。而在我國由經濟大國向經濟強國演變的過程中,并購重組必將進一步“換擋提速”,扮演更為重要的市場角色。
(吳蘭蘭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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