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違約之急!希臘考慮採立法手段 強迫債權人承擔虧損
鉅亨網編譯張正芊 綜合外電
希臘總理Lucas Papademos。(圖:維基百科)
《紐約時報》周二 (17 日) 報導,希臘總理 Lucas Papademos 表示,如果周三仍無法與民間債權機構達成減債協議,他將考慮採取立法手段,強迫債權人接受債務虧損。
Papademos 周一晚間接受專訪時還呼籲,希臘國會議員應通過國外債權人要求的經濟改革措施,來換取第二輪紓困金援過關。他警告,希臘垂死經濟再生所需做出的改變,正遭到既得利益者阻攔。
希臘向民間債權人提出減債 50% 方案,盼讓希臘負債由 4500 億美元減記 1300 億美元。Papademos 表示,若債權人自願參與率不到 100%,希臘會考慮通過法律來強迫他們承擔虧損。
Papademos 說,從民間債權機構參與率預期來看,這樣的作法必須納入考量。「不能排除 (立法規定) 的方法,端看參與率如何。」
希臘減債協商上周五 (13 日) 暫時破局,爭議點在新債換舊債該收多少利息,以及強迫投資人接受虧損的計畫細節。希臘民間債權方代表國際金融協會 (IIF) 將於周三 (18 日) 下午,與希臘政府重啟協商。
報導指出,許多希臘民間債權機構如避險基金、退休基金及銀行,寧願手上的希臘債務非自願違約,因為他們的持有大部分已透過信用違約交換 (CDS) 避險。
不過 Papademos 仍樂觀預期,減債協商能順利完成。他表示,由於協商的目的是取得自願參與,非單性向,需同時達成多項目標。從這樣的複雜性來看,「(希臘) 已非常接近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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