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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反傾銷最大受害國攻守易位 PTA反傾銷中國能贏回什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9-21 08:36


自從加入WTO以來,由于“世界工廠”的貿易地位,中國始終經歷著頻繁的反傾銷調查,國內諸多行業為此經受損失。可以說,中國是WTO反傾銷制度的最大受害者。

隨著國際貿易規模的擴大,近年來,中國也開始利用反傾銷制度維護國內產業的利益,其中,PTA反傾銷案就是一例。

進口產品沖擊中國PTA行業

PTA是精對苯二甲酸(Pure Terephthalic Acid)的英文縮寫。這是一種生產聚酯纖維和非纖維聚合物的重要基礎有機原料,其下游加工產品主要是聚酯,包括聚酯纖維(滌綸)、非纖維聚酯產品如聚酯瓶片和聚酯薄膜等。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PTA消費市場,每年消費1200萬噸~1500萬噸。國內每年的產能是1550萬噸,占世界總產能的34%左右。

今年8月12日,商務部發布公告,裁定對原產于韓國和泰國的PTA征收2.0%~20.1%不等的反傾銷稅。國內PTA化工企業歡呼雀躍。

據中新社報道,某石化公司老總稱“這是一場(化工行業)最大金額的反傾銷案,涉案金額達到36億美元”;“這次反傾銷將對國內企業發展起到很好的效果”;“國內有1500多萬噸產能的原本滯銷或者取消的項目又重新建設或立項,后期還有1000萬噸左右產能在新規劃之中”;“韓國和泰國出口企業產能受到抑制”;“按此趨勢發展,中國PTA產能將從占亞洲產能的4成多提高到6成左右,將在定價權和市場覆蓋率上把國際同行甩在身后。”

商務部出拳反傾銷

自2005年以來,來自韓國三星石油化學株式會社、三南石油化學株式會社、株式會社曉星、泰光產業(株)、KP化學公司、SK油化株式會社和泰國Siam三井PTA有限公司、Indorama石化有限公司、TPT石化大眾有限公司等企業的PTA逐漸在中國市場站穩了腳,每年輸入中國300萬噸左右PTA,占中國消費市場的25%~30%左右。進口價格在7500元/噸~7000元/噸之間擺動,2006年以來下降趨勢明顯。與之相適應,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也隨之波動,在7500元/噸~6700元/噸之間徘徊。

與進口產品的強勁態勢相反,中國PTA行業的市場競爭優勢越來越弱,價格下跌,產品滯銷,價格成本差快速下降,2006年比2005年下降了40.26%,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90.96%。從2007年開始首次出現全行業虧損,其中廈門翔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虧損了7億元人民幣,不得不進行首次裁員。

2008年12月12日,原浙江華聯三鑫石化有限公司(現更名為紹興遠東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和廈門翔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PTA行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對來自韓國和泰國的PTA進行反傾銷調查。

2009年2月12日,商務部正式發布立案公告,反傾銷調查程序啟動。根據《反傾銷條例》,這類調查主要圍繞三個方面:一是韓國和泰國的PTA是否存在傾銷,以及傾銷的幅度是多少;二是中國PTA行業是否受到了損害,以及損害的程度;三是傾銷和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傾銷調查期為2007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05年1月1日—2008年9月30日。

調查期間,商務部官員多次到申請企業和國外應訴企業進行實地考察,聽取利害關系方的意見,發放問卷調查,組織召開聽證會。今年2月2日,商務部發布初裁公告,認為韓國和泰國的PTA存在傾銷,對中國同行造成了損害,決定自翌日起開始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韓國和泰國堅決反對,認為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把來自臺灣地區的PTA排除在調查范圍之外影響了調查的公正性;調查期內中國國內產業不存在因被調查產品進口造成的實質損害,也沒有進一步加深或造成實質損害的可能性;對被調查產品采用反傾銷措施不符合公共利益,調查期后中國國內PTA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不應再采用反傾銷措施,等等。

同時,韓國和泰國方面根據規定申請價格承諾,即保證在一定期間內把出口價格抬高到一定程度,以利于中國PTA企業擴大市場份額。針對這些意見,國內申請人也提交了書面評論意見,逐一反駁。商務部認為價格承諾不適合本案,無法對承諾進行有效監督,駁回了申請,最后還是裁定征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

反傾銷能幫中國企業多大的忙?

反傾銷制度上世紀初萌芽于加拿大,發展于北美和歐洲,是WTO體系中最古老的制度。雖然它有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但仍然問題多多。

WTO《反傾銷協定》吸收了關貿總協定多輪談判的成果,努力規范反傾銷制度的方方面面,但依然有超過三分之一的WTO案件都涉及反傾銷。為什么?因為反傾銷的實質是一種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通過限制進口產品達到保護國內產業的目的,不管國際條約如何嚴格規范,進口國政府總有很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權。

實踐中,進口國政府出于經濟安全考慮,有時必須對某種國內產業進行保護,就不得不濫用這些自由裁量權,對進口產品 “合法”限制。中國就是反傾銷制度的最大受害國,我們的產品在歐美遭遇反傾銷的案例已經不勝枚舉,有時反傾銷稅超過200%。

且不辯論商務部對韓國和泰國PTA的這個反傾銷裁定是否存在法律問題,這一事件的核心問題是:反傾銷能幫國內PTA行業多大的忙?這些企業應該以什么樣的心態來對待這次反傾銷?

本文開頭提及的那個石化公司老總,認為這次反傾銷可以讓中國PTA行業擴大生產規模,稱霸亞洲,抑制韓國和泰國的同行,其觀點有失偏頗。原因如下:

一、反傾銷無非是增加了進口產品的銷售成本,并不能完全拒之于國門之外,就像中國產品經常在美國遭遇反傾銷但依然不斷輸入美國一樣。

二、中國每年消費PTA的數量是有限的(1500萬噸左右),即使每年的消費量會不斷增加,也不會立即容納2000多萬噸/年。這個老總要立即對年產2500萬噸的項目重建或立項,又沒有把握開拓國際市場,恐怕有盲目投資之憂。

三、這種觀點要求政府不斷提供片面保護,依賴程度很高,把企業風險往政府信譽方面轉移,會給國家有關部門帶來麻煩。

四、反傾銷稅最后的買單人不是外國企業,而是中國的最終消費者,老百姓不僅沒有收益,反而增加了負擔。

由此,筆者認為,這次反傾銷僅僅是給中國PTA行業提供了一個產業調整機會。企業應加快調整步伐,在提高質量和降低成本上下功夫,盡快提高國際競爭力,不盲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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