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電腦: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行為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21 11:06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賴金森:星雲電腦(股)董事長
石梁:星雲電腦(股)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
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
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石梁:星雲電腦(股)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星雲電腦(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晨丰路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電腦刻字機、激光雕刻機、玻璃激光管等光電器
件及新型打印裝置開發與製造。銷售自產產品。從事貨物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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