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總經

網民關心新拆遷條例能讓百姓受益多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7 10:24


國務院就“新拆遷條例”的立法再次公開征求意見,網民認為,新拆遷條例有亮點,但大家更關心能讓百姓受益多少。

據經濟參考報12月17日報道,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全文,就“新拆遷條例”的立法再次公開征求意見。一部法律文件,在一年的時間之內,兩次公開征求意見,在新中國立法史上是第一次。網民認為,新拆遷條例有亮點,但大家更關心能讓百姓受益多少。

新條例有三大亮點

網民“羅慶學”指出,細讀這份通知就會發現,二次征求意見稿中有三大亮點:一是,取消了行政強制拆遷,改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遷;二是明確禁止采取暴力、脅迫等非法方式逼迫搬遷,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三是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不得低于市場價格。


這三條的確是一幅利國利民的“真經”,上下皆會滿意的“好經”!但是,這是不是就等于為解決中國拆遷問題找到了治病的良方呢?是不是眾多的拆遷問題真的就能迎刃而解呢?說實話我個人還持懷疑的態度。

首先是法院作為強拆主體的介入,看似可能依法依規拆遷,但是現實中的情況是,如果政府與老百姓打官司,或者老百姓和政府打官司,誰是強者,誰是弱者?

再就是禁止采取暴力,不準斷電斷水。現在很多強拆本來就是靠極端暴力手段完成的,比現在規定的要嚴重得多,也就是說這個規定等于是失效的。

其三不低于被拆房屋的市場價格。有一些老百姓抗拆,是因為補償價格的原因,但大多數老百姓則考慮的是房屋搬遷過程中的成本,住在原地,他可以不為住房花一分錢;搬遷住房,之中的裝修,購物等各種費用會隨之而來;還有一種就是地段好的老房子,商業價值很高,一個小門面,養人一輩子。要他們放棄這樣的房子,當然會有很多的工作很大的難度!

“危舊房”改造將成強拆的最大理由

新的征求意見稿卻徹底推翻了第一次意見稿關于危舊房改造的決定程序,而將決定權完全交給了政府。新的拆遷條例規定,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應當納入市、縣級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網民“馬光遠”認為,這等于完全否定了被征收人的抗辯權。如果按照這個規定,只要某一個項目被納入某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機會,并且經過人大同意,不管其是真正的公益項目,還是商業開發,都可以打上“公共利益”的旗號進行征收,等于將公共利益的邊界徹底無限化。他認為,新的拆遷條例的成敗關鍵是如何決定公共利益和確定征收的程序,公共利益界定不清,勢必使得很多商業開發項目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行強拆民宅之實。在征收問題上,如果沒有真正的公共利益這個前提,以及對被征收人意志予以尊重的程序,即使在未來的補償上體現公平,也依然無法體現正義。

還是應尊重大多數被拆遷人意見

網民葉檀指出,新拆遷條例將拆遷刀重回地方政府手中,盡失法治精髓。

新征求意見稿刪去的條款是原新條例第十三條,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進行危舊房改造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未達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原有的拆遷條例尊重的是大多數被拆遷人的意見。此條刪除,只要以公益的名義,不管有多少人反對,地方政府都可以堂而皇之一拆了之。

新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選定。被征收人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具體辦法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定。

葉檀指出,市場評估價的底線仍然存在,使博弈雙方有了價格參照系。需要強調,拆遷按照市場價評估的前提是評估機構的獨立性。如果沒有獨立的評估機構,對于被拆遷者而言,只不過是在被獅子吞食還是被老虎吞食之間選擇,毫無意義。玩弄花巧的地方在于,房地產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選定,但被征收人選定機構的具體辦法則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定,地方政府本就是一級土地市場的最大獲益者,如此循環的結果不過是在盤剝的外表上遮蓋一層溫情與市場的外衣,利益結構并未打散,期間邏輯含糊不清。

(王華 編輯)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