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科技:「切割電腦產品自有品牌通路業務,聚焦多媒體通訊產品解決方案之研發製造案」,擬暫停執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5 18:13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5
2.公司名稱: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提昇競爭力及聚焦品牌通路業務,九十八年股東常會通過「切割電腦產品
自有品牌通路業務,聚焦多媒體通訊產品解決方案之研發製造案」,擬授權
自有品牌電腦產品給轉投資公司經營銷售,然九十八年下半年度因繪圖卡產
業景氣尚未復甦,原有共同投資意願的主要股東對於投資金額與時程與本公
司原定計劃有極大落差,無法達到經濟規模和提供客戶及時性的服務。
6.因應措施:經審慎評估投資報酬無法達成預期成果下,擬暫停執行該切割計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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