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半:公告本公司已知悉經理人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範圍內之行為及尚未解除競業禁止限制之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5 18:08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5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趙鳳玉先生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大陸事業名稱:台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法人代表)
b.大陸事業名稱:上海瀚科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監事(法人代表)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a.台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大陸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區福華路嘉匯新城匯商中心26樓15~18號
b.上海瀚科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奧納路79
號2050室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均為一般進出口買賣業務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均由本公司100%持股之被投資公司所指派之法人
代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8.公司擬採行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