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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履約保證?消基會:只保障業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17 17:34


消基會今天公佈房屋仲介業「履約保證」大調查,清查國內十家主力房仲連鎖業者的履約保證條款,消基會認為有多項不合理的規定,包括有七家業者要求消費者負擔「履約保證服務費」,其次「履約保證專戶」,只保護業者,並非消費者,履約保證僅保證「已付款」的金額,無法保證合約的完整履行。消基會也質疑,仲介佣金提早收款,房價高漲,佣金的比例沒有調降,並不合理,建議房價最高的大台北地區仲介費不得超過買賣價金的3%。(彭群弼報導)

消基會表示:房屋仲介業目前提供的履約保證內容,是不是「真的」保證達到買賣雙都能完整履行契約,兼顧買賣雙方消費的權益,檢視國內十家主力仲介業者之後,消基會認為:房仲業不應該繼續使用「履約保證」的說法,因此充其量,只是「價金信託保管制度」,並非完整保障契約的履行,不應該混淆消費者。消基會說:所謂的成屋履約保證,實質上只是「代收轉付而以」,因此,充其量只能稱為「價金信託保管」,在雙方合意的原則下,才能動用專戶內的費用,對消費的保障有限,相對的,契約中卻載明,要求支付給仲介業者的佣金,則是直接從「信託專戶」中扣款,換言之,獲得最多保障的,竟然是仲介業者自己!十分不合理。


其次,協助買賣雙方進行支付價金的信託保管時,有70%的仲介業者竟然向買賣雙方收取服務費用,消基會抨擊:房仲業是高佣金的行業,單筆交易仲介費都在數十萬元以上,原本就應該負責交易雙方價金的保管,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消費者委託仲介業保管,還要另外付錢,太不合理。

此外,針對房仲業抽取佣金的比例,消基會認為,都會地區房價水漲船高,但房仲業卻持續抽取相同比例,並不合理,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應該研訂調降佣金上限,特別是大台北地區,不應超過交易總額的3%!否則以台北市平均房價高達千萬元,以目前佣金上限為6%推估,佣金在五十萬到七十萬不等,至於豪宅更動輒突破百萬,實在太貴!仲介業者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根本未達這種水準。現行佣金比例上限是民國八十九年頒佈,當時台北市平均房價為每坪23.4萬,去年達到46萬,仲介費沒有隨同調降,仲介業者形同變相加價。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修法調降。

消基會強調:仲介業者敢收高額佣金,就必須承擔買賣雙方委託的專業責任,提供詳盡的資料,減少買賣糾紛,否則一旦賣方脫手,即便買方不滿意,房仲業仍然可以從賣方拿到高額佣金,無法兼顧雙方利益,失去仲介的基本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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