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鼎:公告本公司與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停止過戶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2/22
2.公司名稱: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及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經99年2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訂
99年3月15日為合併基準日,以隆達電子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3月11日起至99年3月15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登記手續者,請提早於99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4時
30分以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台北巿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辦理過戶登記,電話:02-2502-775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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