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代子公司台信聯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將媒體事業之營業分割讓與台富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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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代子公司公告)
2.事實發生日:101/1/17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不適用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富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被分割公司『台信聯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
信投」)及分割受讓公司『台富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富媒體」)均
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
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為促進企業整合並提高
營運效率,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昇公司競爭力。
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是
7.併購目的:
促進企業整合並提高營運效率,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昇公司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助於企業資源整合以提高營運效率,並降低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有助於提高營運效率、降低營運成本,故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的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換股比例:由台信投之唯一股東台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信電訊」)
按分割標的,媒體事業(本公司持有之100%長期股權投資「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
「優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管理部門相關之營業價值約每新台幣(以下同)205.8
元換取台富媒體新普通股1股,台信電訊因而換取台富媒體普通股6,315,476股,每股面
額10元,總面額為63,154,760元。
二、計算依據:前揭台富媒體所發行新股股數,係依據台信投截至一○○年十二月卅一
日止之會計師查核簽證報表及參酌公司未來營運展望之預計分割標的營業價值之帳面價
值所訂定,並取具獨立專家出具之合理性意見。
11.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暨減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1年2月8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本分割案所分割讓與給台富媒體之資產及負債,其權利義務自分割基準日起,
由台富媒體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台信投擬分割之營業價值預計為1,299,724,961元,隨同移轉之股東權益調整科目計
約11,809,936元,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準。
2.台富媒體擬以每股205.8元溢價發行(每股面額10元)普通股6,315,476股予台信電訊。
3.台信投擬辦理減資19,724,560元,計銷除己發行股份1,972,456股,
減資比例約8.19%,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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