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本公司因環境污染情事遭主管機關處分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9/16
2.發生緣由:經新竹縣環保局稽查結果,因漆包線製程區未有效收集揮發性氣體並妥善
處理,致異味逸散廠外,違反空污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3.處理過程:將於改善後報請查驗
4.預計可能損失: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6條共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改善換氣設備,廢氣活性碳淨化,設備更新及觸煤更換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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