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5號2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4)公司債募集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一:
(1)討論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2)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10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1年4月14日至101年4月23日。
受理提案地點:雷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39號財務處)
(3)有關100年度決算表冊及盈餘分配案等相關議案內容,將於股東會前40天
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