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半: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經99年0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共計
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97,598,731元,依分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按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0.4元整。
二、茲訂定99年08月03日為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99年08月13日起委由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發放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不計)。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07月30日起至99年08月03日止,停止本
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07月29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止:台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
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
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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