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只做半套? 消基會:實價登錄應補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李玲玲/台北報導
消基會今(13)天召開記者會,針對攸關房價透明化的實價登錄制度,認為政府沒有積極作為,因此呼籲主管機關,在母法通過後,制定相關子法時應更為嚴謹小心,避免居住正義措施紙做半套,反而留給投機者可以鑽法律漏洞的機會!
由於台灣長期以來,因為高房價導致民怨,雖然政府在去年6月實施奢侈稅,立法院也通過實價登錄機制相關增修條文,希望防止房價遭到不正常炒作,不過消基會認為,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規定權利人、地政士、仲介與代銷業者必須於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過,一個建案完銷時間可能要一年半載,也可能長達三年,內政府在子法中新增條文以「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進行申報即可,太過含糊。由於預售屋成交資訊須合宜,如果代銷業者在3年後房子玩銷,再申報成交案交易價格,資訊已經太舊,已經不是消費者所需要的好的資料。
因此,消基會建議內政部在增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子法時,應要求建商與代銷業者訂定契約後的30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完銷時間,以利主管機關查核代銷業者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交易資訊申報,政府機關也應定期去檢查,以防漏網之魚。
由於房價資訊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消基會認為,這樣的實價登錄只做半套,因此建議內政部地政司應該在相關子法中介定「區段化、去識別化」客觀標準,建議內政部地政司應該在相關子法中界定「區段化、去識別化」客觀標準,主管機關在訂定相關辦法時,也應明確定義「區段化」的意義,提供消費者查詢的交易資訊內容,也應盡量詳實,避免上述查詢資訊無參考價值的情況,讓消費者在購屋時,能藉由查詢資訊作合理比較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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