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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煤炭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本公司股份進展情況的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作出。

茲載列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報章刊登《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本公司股份進展情況的公告》, 僅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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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900948            股票簡稱:伊泰B股            編號:臨2012—023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本公司股
                       份進展情況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接到控股股東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伊泰集團”)通知,伊泰集團自2012年6月11日首次通過其全資子公司伊泰(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伊泰香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本公司股份后,繼續通過伊泰香港增持本公司股份。自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7月11日期間,伊泰集團已通過伊泰香港累計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43,919,987股,累計增持比例占本公司本次H股發行上市完成前總股本1,464,000,000股的3.00%。

2012年7月12日,經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聯交所”)核準,本公司于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本次H股發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本公司的總股本變更為1,626,667,000股。2012年7月16日,本公司收到伊泰集團通知,其將通過伊泰香港視市場行情繼續實施增持計劃,并將增持計劃調整為:在自2012年6月11日起的6個月內以不超過每股7美元的價格繼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累計增持股數不超過81,333,350股,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本公司本次H股發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總股本1,626,667,000股的5.00%。

自2012年7月12日起,伊泰集團繼續通過伊泰香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自2012年7月12日起截至2012年7月24日止,伊泰集團通過伊泰香港累計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16,266,613股,累計增持比例占本公司本次H股發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總股本1,626,667,000股的1.00%。截至2012年7月24日,伊泰香
港直接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139,916,600股,占本公司本次H股發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總股本1,626,667,000股的8.60%,伊泰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39,916,600股,占本公司本次H股發行上市之后及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總股本1,626,667,000股的57.78%。

伊泰集團及伊泰香港承諾在設定的后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將持續關注控股股東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并將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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