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紡: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9/13
2.公司名稱:聚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股款新臺幣97,200仟元已於99年09月13日收足股款完竣
,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板橋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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