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保護】質檢總局︰乳制品企業需重新申請生產許可證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華社消息,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今日公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規定,自即日起,現行所有獲得乳制品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的企業,應當在提交能夠證明其滿足《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規定相關文書的基礎上,按照質檢總局公布的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之前重新提出生產許可申請。從2011年3月3日起,凡未重新獲得生產許可的,依法停止生產乳制品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產品。
國家質檢總局今日公告,根據《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的規定,采購制度應按照有關規定保證對購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及其加工制品批批進行三聚氰胺等項目檢驗;企業必須具備三聚氰胺檢驗項目相關的檢驗設備及能力,不得進行委托檢驗。與此同時,企業檢驗人員中有三聚氰胺獨立檢驗能力的至少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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