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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周刊》一怒為抄襲:質疑網易道歉過機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26 08:29


《新周刊》一怒為抄襲

質疑網易道歉“過於機巧” 引發互聯網抄襲風熱議


晨報訊 (記者 孫雨) 你說我抄襲,好,我不僅大方承認還深深譴責自己“抄襲行為令人髮指”。日前,網易客戶端在被《新周刊》指責抄襲后,公開發表致歉信,但這樣的致歉被《新周刊》質疑“公關過於機巧”。網易與《新周刊》在微博上的交鋒引來網友圍觀,僅網易致歉信一條微博就得到了3萬多的轉發。對此, 業內人士認為,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不僅傳統媒體的內容版權難得到保護,抄襲成本太低導致APP也抄襲成風。

昨日,《新周刊》通過微博發 表聲明,指責網易新聞客戶端“娛樂BigBang(第五期)”全面抄襲《新周刊》官方客戶端專題,除了不署名、無出處外,生截硬接,顛倒亂插,“全中國新 媒體的智商都被你們拉低了!”隨后,網易客戶端在當晚十點多進行了回復,不僅承認自己的抄襲行為,還用“抄襲編輯非臨時工將嚴懲、希望大家去下載《新周 刊》客戶端”等言語回應。網易一改此前抄襲者堅稱自己“微創新”的回應方式,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不過,《新周刊》隨即質疑網易客戶端的誠意:“若這份聰明不在公關而在內容,則必不致此。信寫得機巧,而事情本質卻因此被娛樂化,這也正應了新媒體的特性。”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事件背后是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更加瘋狂的抄襲行為。一方面,紙媒內容在互聯網時代“被借用”已是“行業慣例”,如今,隨移動互聯網的到來,這種照搬紙媒內容而不進行署名、不標出處的行為更加普遍。而另一方面,APP抄襲之風愈演愈烈。

“移動互聯網的複製、抄襲文化甚至超過了互聯網,一個新版本的品剛上線,24小時之內必定會有同行將創新複製過去。”POCO創始人姚鴻說道。一位業 內人士認為,導致抄襲成風的原因,除了最初互聯網企業抄襲國外成功模式造就的企業文化外,還在於國內抄襲成本太低。在法制不健全的環境下,常常是以口水仗 了事。

而國內一個扭曲現狀是,一些應用常常因為一些口水戰反而得名,“抄襲無害”似乎成了行業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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