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下發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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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1〕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
為適應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需要,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社區服務體系,是指以社區為基本單元,以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為依托,以社區全體居民、駐社區單位為對象,以公共服務、志愿服務、便民利民服務為主要內容,以滿足社區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為目標,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導支持、社會多元參與的服務網絡及運行機制。
目前,全國有6923個城市街道,8.7萬個城市社區。“十一五”期間,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一是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取得初步進展。全國共建成街道社區服務中心3515個,社區服務站44237個,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50.81%。二是社區服務內容不斷拓展。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服務、文化娛樂、社會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務事項逐步向社區覆蓋,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廣泛推行,社區志愿服務蓬勃開展。家政服務、物業管理、養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務、再生資源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務項目及超市、菜場、早餐等服務網點逐步進入社區,方便了社區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質量。三是社區服務隊伍不斷壯大。依法選舉產生一批社區居委會成員,逐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人員。一大批素質高、能力強、作風正、愿意為群眾服務的居民走上社區工作崗位。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43.9萬人,社區公共服務從業人員105.9萬人。有507.6萬社區居民成為社區志愿者,活躍在社區服務各領域,成為推動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的重要力量。四是社區服務方式不斷改善。不少地方依托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實行“一站式”服務;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社區信息化建設,方便快捷地滿足了居民多樣化需求。有的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開展項目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活動,增強了社區服務的活力和社會組織的服務能力。五是社區服務制度環境初步形成。國家圍繞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出臺了法律,圍繞社區衛生、社會救助、勞動就業、文化教育、社區服務設施等內容出臺了相關政策,各地也相繼出臺了積極推進社區服務的政策措施,社區服務的政策法規逐步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對社區服務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認同感和歸屬感越來越強。
實踐證明,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民心工程,是拉動內需、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助力工程,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工程。
但就總體情況而言,我國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社區服務設施總量供給不足,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缺口達49.19%。社區服務項目較少,水平不高,供給方式單一。社區服務人才短缺,素質偏低,結構亟待優化。社區服務體制機制不順暢,缺乏統一規劃,保障能力不強,社會參與機制亟待完善。
“十二五”時期,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逐步加快,我國城鄉基層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面臨難得機遇和重大挑戰。一方面,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財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對社區發展高度重視,為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社會轉型、企業轉制和政府職能轉變,越來越多的“單位人”成為“社會人”,大量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向社區轉移,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日趨個性化、多元化,社區的“兜底”功能作用日趨明顯,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已勢在必行。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立足國情、加快發展,逐步建立面向全體社區居民,主體多元、設施配套、功能完善、內容豐富、隊伍健全、機制合理的社區服務體系,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社區居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居民的服務需求為導向,把居民滿意程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真正把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成為服務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政府在規劃制定、政策引導、資金投入、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確保社區服務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點,增強社區服務可持續發展能力。大力培育和發展各類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會組織,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完善民主決策機制,發揮多元主體在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3.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發揮現有服務設施和網絡作用,逐步整合與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有關的資金、項目和資源,最大限度降低社會成本,防止資源浪費。把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與推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構建區域化黨建工作格局)工作,與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起來,注重社區服務體系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社區服務管理運行機制和共駐共建機制,發揮綜合效益,增強服務功能。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既要全面謀劃、科學布局、注重長遠、整體推進,又要堅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社區服務體系;既要把握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統一要求,又要立足不同地區不同情況,突出重點,強化特色,分類指導,力戒形式主義。
(三)發展目標。
從我國基本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現實出發,按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強化社區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社區服務設施、服務內容、服務隊伍、服務網絡和運行機制,農村社區服務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1.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設施。力爭到“十二五”期末,社區服務設施綜合覆蓋率達到90%,每百戶居民擁有的社區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綜合性、多功能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積極推進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社區綜合服務信息平臺,逐步提高社區信息裝備條件和社區服務的信息化水平。
2.優化社區服務內容。推動社區公共服務廣覆蓋,群眾性互助和志愿服務制度化,社區專業服務和商業服務規范便利,建立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服務有效銜接的社區服務體系,實現居民群眾生活舒適方便。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覆蓋到所有社區。
3.壯大社區服務隊伍。擴大來源渠道,提高社區服務人員的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大力推行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力爭到“十二五”期末,新增社區服務從業人員200萬人,每個社區至少擁有一名大學生或一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80%以上的社區黨員和30%以上的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基本形成一支專業素質較高、服務能力較強、社區居民滿意的社區服務隊伍。
4.完善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社區組織,著力理順社區內外權責關系,健全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政府與社區之間的協作機制、社區組織之間的互動機制,優化社區服務發展的制度環境。支持引導社區自治組織、各類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社區服務。力爭到“十二五”期末,80%以上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實行直接選舉,每個社區擁有5個以上的社區社會組織,80%以上的駐區單位與社區簽訂共駐共建協議。基本建立多方參與、優勢互補、利益協調、規范有序的社區服務運行機制。
三、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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