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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亞藥: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及新增解除董事長競業禁止項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04 18:15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2/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王長怡博士。


(2)獨立董事:張秀蓮女士。

(3)獨立董事:黃文鴻博士。

(4)獨立董事:張令慧女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贊成表

決票135,570,652權,比例:100%;反對表決票0權,比例:0%;棄權/廢票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長/王長怡博士。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申聯生物醫藥(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特

聘榮譽海外首席科學家。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江川東路4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研究開發動物用合成?(月太)疫苗。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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