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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藏春:探索適合中國農村特點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指出,在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方面,當前最核心的是解決好被征地農民補償問題,探索適合中國農村特點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

據中國國土資源報12月31日報道,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12月26日在北京師范大學學科建設與發展研討會上作題為《當代中國土地法律建設的若干問題》的報告。他在談到征地問題時指出,在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方面,當前最核心的是解決好被征地農民補償問題,探索適合中國農村特點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


甘藏春從土地法的性質、土地權利體系、農地發展權、土地征收權、土地司法等方面,談了對構建中國特色土地法律體系過程中一些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看法。他說,從法的觀點來看,當今中國的土地法是一個具有公法與私法結合性質的法律,我國的土地法制走的是公法私法化的進程。單純用私法或者說民法的觀點來看待土地問題,都是不妥當的。在這個進程中,發展和完善土地權利體系是一個重要基礎。

這幾年,促進權利化的進程已經開始,在注重土地所有權同時,越來越重視所有權之外的權利。但是,土地權利劃分還比較粗,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完善,形成一個枝繁葉茂的權利束。在促進權利化過程中,要把握好一些關鍵問題:要完善集體所有制前提下構成物權的配置,關鍵是完善農村集體所有制;承包經營權等流轉必須與農民生產、生活方式轉變相協調,與農民非農業化進程相結合,按照改革方向在可控范圍內逐步推進;要建立統一登記制度,這也是《物權法》實施亟待解決的問題。

對于社會關注的征地問題,甘藏春說,這實際是土地發展權的問題(即農業用地改變為建設用地形成的收益增值權利歸屬),而發展權是理解土地法的鑰匙。土地立法、土地政策應該理清這個問題并加以解決。一要逐步提高征地補償安置的標準,讓農民分享工業化、城市化的成果。二要探索以貨幣補償、社保安置、實物補償等多種渠道相結合的補償安置方式。此外,征地程序要進一步規范,“兩公開一登記”制度要進一步完善。

他最后說,要加強對土地司法問題的研究。當前土地管理問題多、矛盾多、糾紛多,主要是轉型時期各種社會問題在土地上的集中反映。而現實中我們的土地司法渠道還很有限,時代已經對加快土地司法建設提出了要求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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