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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電子(300270)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270 證券簡稱:中威電子 公告編號:2011-011
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召
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
流動資金的議案》,現就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相關事宜公告
如下:
一、募集資金及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證監許可[2011]1487 號核準,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1,000 萬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發行價格人民幣 35.00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50,000,000.00 元,扣除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 32,396,410.48 元,實際募集資
金凈額為人民幣 317,603,589.52 元。以上募集資金已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天健驗[2011]413 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分別為:智能化VAR3光平臺項目、數字視頻聯網監
控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銷售與技術服務區域中心建設項目。上述項目共需使
用募集資金人民幣108,020,000.00元,扣除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總額后,
公 司 此 次 超 募 資 金 為 人 民 幣 2 0 9 , 5 8 3 , 5 8 9 . 5 2 元 。
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并根據相關規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
所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6日出具的天健審(2011)5048號鑒證報告鑒證。2011
年10月27日,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
通過,中威電子使用募集資金5,458,797.10元置換預先已投入“智能化VAR3光平
臺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20,882,793.15元置換預先已投入“數字視頻
聯網監控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2,965,059.93元置
換預先已投入“銷售與技術服務區域中心建設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超募資金
1 7 5 0 萬 元 用 于 歸 還 銀 行 貸 款 。
截至 2011 年 10 月 30 日,中威電子共支出募集資金 46,806,650.18 元,募
集資金賬戶余額為 270,796,939.34 元。
二、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
第 1 號:超募資金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關于
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相關規定,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決定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幣 2,400
萬元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三、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隨著公司的生產和銷售規模不斷擴大,公司對流動資金的需求越來越大。充
足的營運資金,可以使公司繼續采用較為寬松的信用政策,擴大市場份額,從而
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為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中的資金需求,提高募集資金的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前提下,
根據本次超募資金的實際情況,結合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業務的需求,公司計劃
使用部分超募資金 2,400 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以保證公司經營正常運轉,
實現新業務模式的拓展,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本次超募資金有利于滿足
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需要、降低公司因補充流動資金和進行銀票貼現而增加的財務
費用,從而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公司和股東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
施計劃相抵觸,不構成關聯交易,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
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
公司將根據發展規劃及實際生產經營需求,制定剩余超募資金使用計劃,并
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規范使用。
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四、公司承諾
公司鄭重承諾:在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
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五、本次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董事會審議情況及獨立董事、
監事會、保薦機構專項意見
(一)公司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
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經審議,董事會認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用于永久補
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符合《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
的規定,每十二個月內累計未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20%,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資金2,4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以保證公司經營正常運轉,實現新業務模
式的拓展,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本次議案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
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400萬元永久性補
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需要、降低財務費用和提高募集資金
的使用效率;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
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
的情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4,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三)獨立董事意見
經過審慎、認真的研究,公司獨立董事虞露、吳清旺、楊鷹彪一致認為:公
司使用超募資金24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需
要、降低財務費用和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
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最近12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
風險投資,并承諾在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
資等高風險投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24,000,000.00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四)保薦機構意見
國信證券核查后認為:
1、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獨立董事、監事會
均發布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
2、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沒有與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
不會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
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 號:超募
資金使用》等有關規定。
3、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有助于減少公司財務支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
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體股東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薦機構將持續關注公司其余超募資金的使用情況,督促公司在實際使
用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確保該部分資金的使用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且投資于公
司的主營業務,不作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
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等,切實履行保薦機構職責和義務,保障全體股東利益,
并對超募資金實際使用及時發表明確保薦意見。保薦機構對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
劃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發表的獨立
意見;
4、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資金使用計
劃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1 年 11 月 24 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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