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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冠通訊: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華信光電科技公司股份增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30 15:35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 22,624,810股

二、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265,000股

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4.43%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521,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5.56%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a.於104年04月08日起至104年09月25日止,經由興櫃市場方式取得3,521,000股,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5.56%。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為配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尋求獲利並分散投資風險。

六、預計於一年以內再取得股份之股份數額及方式:視市場行情興櫃市場取得。

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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