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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立特材(002318)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部分議案的獨立意見以及對擔保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
次會議部分議案的獨立意見以及對擔保事項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
券交易所《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
關規定,我們作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
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201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201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表如下獨
立意見:
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并能得到有效的執行,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201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
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二、關于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2010 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
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的情形。
三、關于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久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久立鋼構工程有限公司、
湖州久立不銹鋼材料有限公司、湖州久立管件有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是公
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業務往來,有利于公司的生產經營。且遵循了公開、公
平、公正的原則。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表決此議案時,關聯董事依照有關規定,回
避表決,表決程序合法、合規,未有違規情形,未有損害股東和公司權益情形,
且符合監管部門及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四、關于聘請2011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及從
事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對于規范公司的財務運作,能夠起
到積極的建設性作用。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
審計準則》,勤勉、盡職、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為保證公司審計
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一致同意公司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為公司
2011年度審計機構。
五、關于對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除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擠壓特殊鋼有限公司和
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外,沒有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任何
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報告期內,公司為湖州久立擠壓特殊鋼有限公司擔
保發生額為4,059萬元,擔保余額為1,819萬元,為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擔保發
生額為4,550萬元,擔保余額為1,050萬元。
報告期末,公司對外擔保余額2,869萬元,占公司201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
比例2.00%。
報 告 期 內 , 公 司 沒 有 發 生 與 中 國 證 監 會 ( 證 監 發 [2003]56) 、 證 監 發
[2005]120)號文件規定相違背的擔保事項。
報告期內,公司對外擔保行為均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表決程序符
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六、關于對公司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能夠嚴格遵守 (證監發
[2003]56)號文的規定,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規模較小且價格公允,不存
在與(證監發[2003]56)號文規定相違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東不存在占用公司
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累計至2010年12月31日的違規關聯方占用
資金情況。公司已聘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就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
方占用資金的情況作了專項審計說明。
獨立董事:嚴圣祥 史習民 程惠芳 壽鄒
2011 年 4 月 26 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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