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發文明確逐步免除中職困難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發改委、教育部和人保部聯合發文,宣布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逐步免除學費。
據新華社12月18日報道,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本周聯合發文,宣布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逐步免除學費。
這是中國繼全部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后,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此次四部門發布意見對中職困難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是落實本月初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重要舉措。
目前,中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絕大部分來自農村,其中相當一部分來自低收入和困難家庭。四部門表示,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工作先從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做起,對于減輕農民負擔,增強中等職業教育的吸引力,鼓勵高素質勞動者在農村創業就業,改善農村勞動力結構,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四部門明確,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逐步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在免學費學生范疇上,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三地州農村戶籍的學生全部享受免學費政策;其他地區享受免學費政策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地區按以下比例確定:西部地區按在校生的25%確定;中部地區按在校生的15%確定;東部地區按在校生的5%確定。中央財政參照上述比例安排中央補助資金。各地可根據實際,合理確定行政區域內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
意見指出,享受政策的涉農專業為2000年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中的農林類所有專業,具體包括:種植、農藝、園藝、蠶桑、養殖、畜牧獸醫、水產養殖、野生動物保護、農副產品加工等21類專業。
(王敏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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