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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朱爍)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昨天表決通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作為國內首部規范垃圾處理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確立了“產生收費”和“垃圾分類”兩項制度原則。今后,本市將逐步實施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計量收費、分類計價。
這部創制性立法歷經兩次審議,昨天“上會”的表決稿仍然作出多處修改。明確“生活垃圾處理是關系民生的基礎性公益事業”。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單位、家庭和個人在本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中的責任。“垃圾分類居民有責”也被寫入法規。從草案出爐直到提交表決,關于“產生收費”和“垃圾分類”的爭議貫穿始終。另外,受“地溝油”事件影響,關于餐廚垃圾的處理也一直是常委會組成人員關注的焦點。最終,這三大關鍵問題以更為明確的原則表述通過地方立法確立下來。
權威解讀
垃圾收費單位帶頭
條款: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解讀:市市政管委負責人透露,垃圾收費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先從單位開始,目前方案基本完成,總體考慮單位垃圾實施計量收費。針對居民生活垃圾的收費方案要綜合價格形式等因素,本著審慎的態度調研。“居民垃圾收費不是為了彌補處理成本,更不是為了收費而收費,而是強調個人產生垃圾的責任,鼓勵垃圾減量。”
混合垃圾多付費是不是對居民不分類的一種處罰?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混合垃圾多付費是為了與垃圾分類政策相銜接,并不是罰款。
此外,針對如果居民不分類或不繳費是否將受到處罰,這位負責人表示,本條例在垃圾分類、收費方面并沒有對個人行為設置罰則。畢竟,目前本市垃圾分類、運輸、處理的鏈條還沒有建立起來。如果現在就強制要求居民分類并設置罰則,大家可能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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