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友電子:慧友電子公告董事會決議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9,785,051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7,850,5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9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逾期則依公司法
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未辦理或無法拼湊之畸零股份,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股東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2)嗣後如因買回庫藏股、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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