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村產權擔保風控待檢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對於孫曉明而言,和第二批成都各區縣的國有擔保公司簽署聯保協議將是其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在此之前,他已經「簽下」了溫江區、青白江區、新津縣、郫縣的四家國有擔保公司。
孫曉明現任成都市農村產權流轉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產權擔保公司)的總經理,對於這家成立僅一年多,在職員工僅12名的擔保公司來說,急需利用區縣擔保公司的網絡尋找項目資源,而其自身的資本又可補充各區縣擔保公司實力不足的弱點。
從某種意義上看,產權擔保公司是成都推動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動力和現行法律制約相博弈的產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尚不能用於抵押。而產權擔保公司則是連接農村各類產權和銀行的「橋樑」。
即使在這一特殊背景下應運而生,但產權擔保公司仍面臨一系列困境。「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要見效,關鍵還看銀行有沒相應的措施,現在大部分銀行都在觀望,即使有意向做,所需要的貸款利率也很高。」 孫曉明說。
孫曉明坦言,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在現階段的風險確實大,就在此前不久,產權擔保公司還替一家農村企業墊付了520萬的租金,「不過,更多的風險可能要等到2~3年以後才浮出水面」。
110萬註冊資本撬動5億貸款
據介紹,產權擔保公司成立於2008年5月,由成都市現代農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農投公司)、成都市小城鎮投資有限公司、成都市現代農業物流業投資有限公司和十八家成都區(市)縣現代農業發展投資公司共計21家股東共同發起,註冊資本為3億元。其中,農投公司為控股股東,占56.7%的股份。
2009年6月23日,由產權擔保公司進行擔保,建設銀行成都第六支行為成都市農錦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農錦公司)的錦江區「198」區域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項目提供了5億元貸款。
農錦公司是由錦江區1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出資成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註冊資本金僅為110萬元,並且無符合貸款條件的抵(質)押物。該公司手上僅有5000餘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卻申請5億元的貸款。
「按照傳統的貸款審核程序,這類企業根本不可能從銀行獲得貸款。」成都當地一位銀行人士說,作為農村產權與銀行之間的橋樑,產權擔保公司發揮了其功效。
孫曉明表示,在擔保公司的准入方面,放寬了單筆擔保額度的占擔保公司資本金的上限。按照2007年四川省中小企業局制定的新規,擔保機構對單個企業提供擔保責任金額一般為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的10%,最高不超過15%,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則農錦公司最多只能貸到4500萬元。
「由於我們公司還有政府的風險補償機制以及特殊的成立背景,建行在單筆額度方面放寬了門檻。」 孫曉明說。除了建行,產權擔保公司還與成都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成都農信社)有業務合作。其中,根據產權擔保公司的註冊資本金規模,成都農信社給予放大8倍,建行給予5~6倍。據此,產權擔保公司給農錦公司5億元貸款進行了擔保。
單筆擔保額高達資本金167%。 不過,在孫曉明看來,農村產權貸款要上量,關鍵還看銀行有沒相應的措施和舉措,需要銀行針對目前農村產權的現狀,制定一些擦邊球或者是技術處理方面的規定。
「現在銀行把農村業務的貸款定為風險很高的業務,貸款利率就跟著上浮,一般都會上浮50%以上,但我們內部定的超過30%就不做,所以這方面的因素制約了很多業務的開展。」 孫曉明說。
農業項目貸款的期限一般為3—5年,目前人民幣3—5年期(含5年)的貸款基準利率為5.76%,按上浮50%算,再加上產權擔保公司收取2%的擔保費,項目貸款的資金成本為10.64%。孫曉明認為,對於農業項目而言,成本壓力已經相當大,即使剛開始項目業主願意承擔,但未來幾年的償付風險也很大。
孫曉明表示,作為擔保公司,必須對貸款的利息和本金都要承擔代償責任,才能說服銀行把貸款利率控制在30%以內。
墊付風險已現
目前,產權擔保公司的業務主要分為行為擔保和信用擔保。行為擔保是指對成都市範圍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流轉行為進行的擔保,目的是防範和化解流轉行為可能給農民和業主帶來的風險。信用擔保則是農村各類權屬證明質押融資、利用宅基地、農村房屋、新居工程抵押融資等進行的擔保。
目前其在擔保的業務有18筆,已出意向函有15筆,擔保餘額在6億~7億元,「行為擔保在現階段的實際意義更大,是借鑒於保險與擔保的結合點產生的。」孫曉明說。前不久,產業擔保公司就為一農業項目墊資了520萬。
2007年,農用地轉受方四川中新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新公司)與約2890家農戶簽署約8500畝農地流轉協議,計劃種植獼猴桃項目。
「項目已經開展兩年時間,到2012年才能豐產。」中新公司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說,整個項目已經投入1億多。
今年5月份,中新公司與產權擔保公司簽署了行為擔保協議。很快,該公司就因資金出現困難而無法按期支付2009年的租金,主動告知了擔保公司。產權擔保公司為此墊付了520萬的租金。
上述中新公司人士表示,當時約定墊付資金期限是一年,至於2010年、2011年的租金,要看到時的資金寬裕程度再決定是否讓擔保公司墊付。
「信用擔保就是確保農戶及時獲得租金,也確保因被提前收回土地經營權而企業避免損失。」孫曉明說。
他表示,上述墊付案例還是個案,由於農業項目週期較長的特點,更多的風險可能會出現在2~3年以後。
風險的根源首先體現在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市場的體系、環境建設缺失,相應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備;其次,擔憂政府相關文件的執行力度有多大。「上次在市國資委的一個會議上,銀行方面的人士就提出操作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問題。」 孫曉明說。
「今年應該是微利,市政府把我們當成政策性公司對待,在盈利方面沒有要求。」 孫曉明說。不過,隨著業務的拓展和原項目的推進,風險會逐漸增多。
在代償方面,孫曉明告訴記者,政府每年會給產業擔保公司注入1.3億元風險準備金、從擔保費提風險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註冊資本金和抵質押物變現部分相加總和所能承擔的風險最大值。同時,他表示目前尚未能準確測算代償率達到多少將是其上限。
對於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孫表示,現在只以地方政府的文件為準,盡量跟國家的法律不衝突,例如宅基地使用權部分,只寫集體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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