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信息網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公布,董事會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得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聯合向相關政府部門發出及公布《關於公布2010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通知》,根據該通知,本公司獲確認為二零一零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之一。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獲確認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的企業,在當年未享受低於10%的稅率優惠的,減按10%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將中國境內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享受15%的優惠稅率。本公司被評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因此可以自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零年享受15%的優惠稅率。本公司采用15%的稅率繳納了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的企業所得稅費用。
由於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已按15%的稅率繳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有關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多支付的稅額(即15%與10%的差額)將於隨後的財政年度(即二零一一年)退還本公司。
本公司之股東及準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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