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明光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發放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息俟提經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配發之。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
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上述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5,480,741元,與原估列之員工紅利65,885,615
元差異9,595,126元,係估列基礎差異所致,擬經股東常會通過後,視為會計估
計變動列為民國一百年度損益。
(5)本次盈餘分配案需俟100/06/10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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