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證券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變更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會計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5 14:30
第二條 第7款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4/01/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陳寶球會計師行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寶球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不適用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華利信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欽舉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不適用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舊任會計師有受香港會計師公會紀律處分之情形,
故兆豐證券控股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會計師
更換為華利信會計師事務所黃欽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4/01/1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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