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中國官媒:釣魚島是中國的 日本政客拿中日關係豪賭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日本政府擬花錢將釣魚島「國有化」,已導致中日關係呈現緊繃狀態,雙方你來我往、劍拔弩張,進而引發輿論撻伐。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分別從歷史角度印證釣魚島歸屬中國領土事實,重申絕不容許他人 (日本) 購買釣魚島,直指日本政府的購島行徑是單方面背棄了 40 年前中日邦交正常化時「擱置爭議」的共識,痛批日本政客對萎靡的經濟束手無策,竟不約而同把釣魚島當成了選舉的政治籌碼,拿兩國關係進行一場危險的賭博。

香港《文匯報》報導,新華網指出,日本政府 10 日下午舉行會議確定釣魚島「國有化」方針,在危害中日關係大局的錯誤道路上一意孤行,致使釣魚島問題到了一觸即發的危機邊緣。


日本不顧中方的堅決反對和嚴正交涉,不顧胡錦濤主席日前在 APEC 會場的鄭重告誡,執意推進「購島」進程,這嚴重損害了中國的領土主權,傷害了中國的民族感情,中日關係面臨新世紀以來最為嚴峻的挑戰。

野田政府對外宣稱其「國有化」的一大理由是,「為繼續平穩安定地維持管理」。誰來管理?管理什麼?日本政府憑什麼「管理」中國的神聖領土?這樣的「管理」又怎麼可能「平穩安定」?實際上,日本政府是企圖借此強化對釣魚島的控制權,單方面背棄了 40 年前中日邦交正常化時「擱置爭議」的共識。

野田政府的又一個理由是,它無力阻止東京都,而由中央政府「購島」強於地方政府出頭,希望中國政府理解。這一「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論調貌似誠懇,實為托辭。一個現代發達國家的中央政府,對地方長官完全沒有影響力,任憑國家外交政策和對外關係受一個地方政客隨便擺佈,其理由怎麼聽都無法讓人信服。

追溯風波緣起,今年 4 月 16 日,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華盛頓一個智庫研討會上首次揚言要「購買」釣魚島。不到 24 小時,日本內閣官房長官籐村修便公開表示,中央政府可能在必要時出手「購島」。幾個月來的事態發展表明,日本中央政府從一開始就嚴重誤判形勢,依仗日美軍事同盟,與東京都一唱一和,成為「購島」鬧劇的主要推手。而石原等極右翼政客,客觀上為日本中央政府積極充當了燒火棍的角色。

在全球化時代,國家經濟越是萎靡,越需要防範非理性的民族主義情緒抬頭,越需要加強地區和全球合作以共克時艱。身為當政者,本應以國家利益和地區安寧為重,保持理性、克制,避免挑起事端和煽動民意對抗。遺憾的是,不論野田還是石原,在釣魚島問題上的主要著眼點既不是日本的國家利益,也不是中日友好大局,而是醜陃的黨派政治爭鬥。

世人有目共睹,與釣魚島危機的發酵同步並相交織的,是日本執政的民主黨和最大在野的自民黨之間及兩黨內部激烈的權力鬥爭。石原慎太郎之子石原伸晃現任自民黨幹事長,對黨首大位虎視眈眈,去年就揚言要在釣魚島建軍事基地。野田面對低迷人氣和國會選舉的巨大壓力,為保上位費盡心機。他們對萎靡的日本經濟無可措手,便不約而同把釣魚島當成了選舉的政治籌碼,拿兩國關係進行一場危險的賭博。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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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日本政府和右翼勢力嚴重低估了事態的嚴重性和中國的「保釣」決心,賭博的結果必輸無疑。其今日之行為有多惡劣,日後之代價便有多苦澀。領土主權事關民族尊嚴和國家核心利益,對日本非法「購島」之舉,中方堅決反對,將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的領土主權。

中日釣魚島爭端,不止於單純的領土歸屬問題。釣魚島是日本在侵略中國的甲午海戰中竊據的,日本二戰戰敗投降時同意放棄先前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的全部土地,釣魚島理所當然是其中一部分。因此,這一領土爭端直接關係到中國等亞洲國家當年橫遭日本鐵蹄蹂躪的悲情,直接關係到日本能否反省長達半個世紀的侵略擴張罪行,直接關係到日本是否接受第二次世界大戰無條件投降的結局。如果聽任缺乏戰爭負罪感的日本右翼勢力繼續膨脹,聽任日本安然「管理」它侵略得來的他國領土,未來日本軍國主義仍有可能死灰復燃,對地區和世界和平構成嚴重威脅。

《人民日報》則指出,今年 9 月 10 日,日本政府宣佈「購買」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南小島和北小島,實施所謂「國有化」。日本政府的這一行徑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抗議。

一、釣魚島自古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一)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利用釣魚島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簡稱釣魚島) 包括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早在 1403 年 (明永樂元年) 出版的《順風相送》中就明確記載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國的島嶼「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

中國明清兩代朝廷先後 24 次向琉球王國派遣冊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錄》,較為詳盡地記載了釣魚島地形地貌,並界定了赤尾嶼以東是中國與琉球的分界線。 1534 年 (明嘉靖 13 年) 明朝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是現存最早記載中國與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國官方文獻,明確記載了「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不暇接,……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鼓舞於舟,喜達於家。」意即琉球人乘船過了赤嶼 (即今赤尾嶼) ,看到古米山 (即今久米島) 後便認為到達琉球。這表明,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而非琉球國土。

1719 年 (清康熙 58 年) 清朝冊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傳信錄》明確記載:八重山是「琉球極西南屬界」。從福建到琉球,「經花瓶嶼、彭家山、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取姑米山 (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 、馬齒島,入琉球那霸港。」這裡所謂「界上鎮山」,即琉球西南海上邊界的主島。當時琉球的權威學者程順則在《指南廣義》中對此也有相同論述,時間上還早於《中山傳信錄》。由此可見,當時中國和琉球對兩國海上疆界和相關島嶼歸屬的認識十分清楚,且完全一致。

(二) 中國對釣魚島進行了長期管轄

早在 14 世紀即明朝初年,中國海防將領張赫、吳禎便先後率兵在東南沿海巡海,驅趕倭寇,一直追擊到「琉球大洋」,即琉球海溝。此時,釣魚島已成為中國抵禦倭寇的海上前沿,被納入中國的海防範圍之內。

1561 年 (明嘉靖 40 年) ,明朝駐防東南沿海的最高將領胡宗憲與地理學家鄭若曾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明確將釣魚島等島嶼編入「沿海山沙圖」,納入明朝的海防範圍內。 1605 年 (明萬曆 33 年) 徐必達等人繪製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及 1621 年 (明天啟元年) 茅元儀繪製的中國海防圖《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也將釣魚島等島嶼劃入中國海疆之內。清朝沿襲了明朝的做法,繼續將釣魚島等島嶼列入中國海防範圍內。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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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年 (明嘉靖 35 年) ,鄭舜功受明朝政府派遣赴日本考察撰寫了《日本一鑒》。書中繪製的「滄海津鏡」圖中有釣魚嶼,並寫道「釣魚嶼小東小嶼也。」所謂「小東」,即當時台灣別稱,說明當時中國已從地理角度認定釣魚島是台灣的附屬島嶼。清代《台海使槎錄》、《台灣府志》等官方文獻還詳細記載了對釣魚島的管轄情況。 1871 年編寫的《重纂福建通志》進而確定釣魚島隸屬於台灣噶瑪蘭廳 (即今宜蘭縣) 。

(三) 中外地圖證明釣魚島歷史上屬於中國

1579 年 (明萬曆 7 年) 中國冊封使蕭崇業所著《使琉球錄》中的「琉球過海圖」、 1863 年 (清同治 2 年) 的「大清壹統輿圖」等,都明確載有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

日本最早記載釣魚島的當屬日本仙台學者林子平於 1785 年所著《三國通覽圖說》的「琉球三省並 36 島之圖」,圖中標繪了釣魚島等島嶼,並將其與中國大陸繪成一色,意指釣魚島為中國一部分。 1876 年日本陸軍參謀局繪製的《大日本全圖》、 1873 年日本出版的《琉球新志》所附《琉球諸島全圖》、 1875 年出版的《府縣改正大日本全圖》、 1877 年出版的《沖繩志》中有關沖繩的地圖等,均不含釣魚島。

1744 年來華的法國人、耶穌會士蔣友仁 (Michel Benot) 受清政府委託,於 1767 年繪製出《坤輿全圖》。該圖在中國沿海部分,用閩南話發音註明了釣魚島。 1811 年英國出版的《最新中國地圖》明確釣魚島為中國領土。 1877 年,英國海軍編制的《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將釣魚島看作台灣的附屬島嶼,與日本西南諸島截然區分開。該圖在其後的國際交往中被廣泛應用。

由此可見,中國至遲在 15 世紀初就已發現釣魚島,並將其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進行管轄。包括日本在內的國際社會對這一事實是承認的。這說明釣魚島絕非「無主地」,日方所謂依據「先占」原則取得釣魚島「主權」的說辭純屬欲蓋彌彰的歷史謊言,不值一駁。

二、日本竊取中國釣魚島非法無效

(一) 日本染指釣魚島始於 19 世紀末

1879 年日本吞併琉球後,立即把擴張的觸角伸向中國的釣魚島。 1884 年日本人古賀辰四郎聲稱首次登上釣魚島,發現該島為「無人島」。 1885 年 9 月至 11 月,日本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上島調查,認為這些「無人島」與《中山傳信錄》記載的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等應屬同一島嶼,已為清國冊封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稱,作為琉球航海之目標。

1885 年至 1893 年,沖繩縣當局先後三次上書日本政府,申請將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劃歸沖繩縣管轄並建立國家標樁。當時中國國內對日本的上述舉動作出了反應。 1885 年 9 月 6 日 (清光緒 11 年 7 月 28 日) 中國《申報》指出:「台灣東北邊之海島,近有日本人懸日旗於其上,大有佔據之勢」。日本政府對此不得不有所顧忌。

日本外務大臣井上馨在致內務大臣山縣有朋的信函中認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國標等舉措,必遭清國疑忌,故當前宜僅限於實地調查及詳細報告其港灣形狀、有無可待日後開發之土地物產等,而建國標及著手開發等,可待他日見機而作。」因此日本政府當時未批准沖繩縣當局上述申請。這些事實在《日本外交文書》中均有明確記載。這說明,當時日本政府雖然開始覬覦釣魚島,但完全清楚這些島嶼屬於中國,因顧忌中國的反應,不敢輕舉妄動。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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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日本利用甲午戰爭非法竊取釣魚島

1894 年 7 月,日本發動甲午戰爭。同年 11 月底,日本軍隊佔領中國旅順口,清政府敗局已定。在此背景下,同年 12 月 27 日日本內務大臣野村靖致函外務大臣陸奧宗光稱:關於「久場島 (即黃尾嶼) 、魚釣島 (即釣魚島) 建立所轄標樁事宜」,「今昔形勢已殊,有望提交內閣會議重議此事如附件,特先與您商議」。 1895 年 1 月 11 日,陸奧宗光回函表示支持。 1 月 14 日,日本內閣秘密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等島嶼劃歸沖繩縣所轄。

實際上,當時日本政府既未在釣魚島等島嶼上建立任何國家標樁,也未在日本天皇關於沖繩地理範圍的敕令中載明釣魚島等島嶼。同年 4 月 17 日,中國被迫與日本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給日本,包括釣魚島。日本從此時起至 1945 年戰敗投降,對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台灣實行了 50 年殖民統治。

(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釣魚島回歸中國

1943 年 12 月 1 日,中、美、英三國發佈《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1945 年 7 月,中、美、英發佈《波茨坦公告》 (同年 8 月蘇聯加入) ,其第 8 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政府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 9 月 2 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第 1 條及第 6 條中均宣示「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據此,釣魚島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與台灣一併歸還中國。

(四) 美國與日本對釣魚島進行私相授受法理不容

1951 年 9 月 8 日,美國及一些國家在排除中國的情況下,與日本締結了《舊金山和約》,規定北緯 29 度以南的西南諸島等交由聯合國托管,而以美國作為唯一的施政當局。同年 9 月 18 日,周恩來外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中國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而且,該和約所確定的交由美國托管的西南諸島並不包括釣魚島。 1953 年 12 月 25 日,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發佈《琉球列島的地理界限》 (第 27 號佈告) ,擅自擴大美國的托管範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裹挾其中。美國的這一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1971 年 6 月 17 日,美國與日本簽署了《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 (又稱「歸還沖繩協定」) ,將琉球諸島和釣魚島的「施政權」「歸還」日本。對此,中國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華僑華人表示了強烈反對。中國外交部發表嚴正聲明,強烈譴責美、日兩國政府公然把中國領土釣魚島劃入「歸還區域」,指出「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明目張膽的侵犯。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容忍!」

對此,美國政府不得不作出澄清,公開表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施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美國既不能給日本增加在它們將這些島嶼施政權移交給我們之前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因為歸還給日本施政權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權利。……對此等島嶼的任何爭議的要求均為當事者所應彼此解決的事項。」

同年美國參議院批准「歸還沖繩協定」時,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儘管美國將該群島的施政權交還日本,在中日雙方對群島對抗性的領土主張中,美國將採取中立立場,不偏向於爭端中的任何一方。直到近年,美國國務院仍一再重申:「美國的政策是長期的,從未改變。美國在釣魚島最終主權歸屬問題上沒有立場。我們期待各方通過和平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事實說明,無論是 19 世紀末日本竊取中國領土釣魚島,還是 20 世紀 70 年代美日對釣魚島進行私相授受,都嚴重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都是非法的、無效的,不可能也沒有改變釣魚島屬於中國的事實。

三、中國為維護釣魚島主權對日本開展了堅決鬥爭

1972 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 1978 年締結和平友好條約談判過程中,兩國老一輩領導人著眼大局,就「釣魚島問題放一放,留待以後解決」達成了重要諒解和共識。然而,上世紀 70 年代末以來,日本政府一再違反共識,多次縱容日本右翼分子登島、修建「燈塔」。近年來,日本在釣魚島的侵權行動日益凸顯官方色彩,政府先後從「民間所有者」手中「租用」釣魚島及南小島、北小島,將右翼分子修建的「燈塔」收歸「國有」,把國民戶籍「登記」在釣魚島,並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標有釣魚島「領海」的海圖。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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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方侵權行徑,中方進行了堅決、有力的鬥爭。外交上,中國政府對日本政府提出嚴正交涉,並採取有力的反制措施。日本政府被迫明確表態「不支持、不鼓勵、不承認」右翼分子在釣魚島的行為,承諾對其進行管束,禁止其登島。

法律上,中方採取一系列措施,重申對釣魚島的主權。 1992 年 2 月,中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以立法形式重申釣魚島為中國領土。 2008 年 5 月 15 日,中國政府針對日方向聯合國交存包含釣魚島「領海」的海圖,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了反對照會。 2012 年 3 月 3 日,中國公佈了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 2012 年 9 月 10 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公佈了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海基線。同時,中國漁政船隻在釣魚島海域進行常態化執法巡航,中國海監船隻也在該海域開展維權巡航,行使中國對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轄。上述一系列措施有力打擊了日本侵佔釣魚島的圖謀。

四、日本覬覦釣魚島的任何圖謀終將失敗

今年以來,日本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動作頻頻。繼今年初對釣魚島的幾個附屬島嶼搞「命名」鬧劇之後,又姑息縱容右翼勢力掀起「購島」風波,並最終跳到前台,直接出面「購買」釣魚島及附屬的南小島和北小島,對之實行所謂「國有化」。

日本政府此舉目的在於通過所謂「國有化」,強化其對釣魚島的所謂「實際管轄」,以最終實現對釣魚島的侵佔。無論日本政府如何辯解和粉飾,都掩蓋不了這一行徑的實質是在拿別人的東西進行「買賣」。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行為是荒唐的,也是非法的,並且注定是不可能得逞的。

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錯誤行徑,根子在於日本一些勢力對軍國主義侵略罪責缺乏正確認識和深刻反省,實質是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律文件所確定的戰後對日安排和亞太地區秩序的蔑視和翻案,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戰。從日本處理與包括中國在內的周邊鄰國的領土主權爭端中,絲毫看不出日本對過去的侵略戰爭和殖民統治有真誠的悔意,反而暴露其想通過製造與鄰國的摩擦,找回因侵略戰爭的失敗而蒙受的「損失」和顏面的用心。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 40 週年。當年中日兩國老一輩領導人高瞻遠矚,發揮政治智慧,克服重重困難恢復兩國邦交,使中日關係走上了正常發展的軌道。而今一些日本政客卻逆時代潮流,做著破壞中日關係根基的事,著實令人憤慨。中日關係發展到今天實屬不易,一個健康穩定的中日關係不僅對中國十分重要,對日本也至關重要。我們奉勸日本政府認清形勢,懸崖勒馬,立即停止在釣魚島的一切侵權行動。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領土主權的意志是堅定不移的,我們有決心、有能力維護國家領土主權。日本在釣魚島的任何圖謀終將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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