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讓校車罰500 力度有點輕
鉅亨網新聞中心
《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擬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罰500元以下。與不避讓校車產生的惡果比較,罰500元還以下略顯心慈手軟;而且,只罰500元還以下力度有點輕,也難對不避讓校車行為起到震懾作用。
近期多起校車事故,引發社會各界對校車安全出行的擔憂,也終究將立法部門的關注焦點引向校車安全。國務院法制辦11日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正式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這份草案征求意見稿的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避讓校車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不避讓校車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表明了法律將不避讓校車定性為違法違規行為。如果將處罰力度與不避讓校車產生的惡果比較,不避讓校車罰款500還以下,這樣的處罰未免是過于心慈手軟了。不避讓校車的后果,是一車人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可能付出的是沉重的生命代價。這與區區的500元還以下的罰款相比,顯然并不具備可比性。
如果從罰款的震懾作用來看,500元以下的罰款也很難到震懾超車違規行為。不想避讓校車的車輛或依然“我行我素”,對校車“視而不見”, 鋌而走險。反正罰得起,不怕罰!抓住了,付出的代價不過是比小錢,500元甚至以下,沒被抓住,付出的代價則可能為零,分文不損。如此一來,依靠這樣的罰則來保障校車的“特權“,結果或只能是校車“特權”不保。
據悉,在國外不少地區,校車在交通方面享有多種特權,不避讓校車的司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在加拿大的很多州,超越校車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要被罰款、扣分。在加拿大,“如校車紅燈閃后,同向或逆行的其他車輛當停不停,最高可罰1000加元,情節嚴重者處刑一年”。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機醉駕將受刑罰。對于醉駕行為,《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嚴厲的罰則帶來了明顯的效果:據公安部透露,新法實施半月,全國共查處醉酒駕駛同比下降了35%。比照醉駕,不避讓校車的罰則應該定的更為嚴厲些。
當然,也有網友擔心,給校車太多的特權,會縱容校車司機的違規駕駛,如果校車司機“目中無人”而“勇往直前”,校車的安全系數同樣減分。這樣的擔憂也并非杞人憂天。立法給校車特權,并不是給校車司機特權,對于校車司機,和別的社會車輛司機一樣,同樣要有硬約束,畢竟校車安全不僅僅關乎校車,更是一個關系到青少年兒童生命安全的重要的社會問題。對校車立法的出臺,理應以生命為重,具有震懾性和可操作性。
(郭建英 撰稿)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4006744482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