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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積習難改:建筑業利益鏈條冗長

鉅亨網新聞中心

是誰把大多數農民工引進城的?是包工頭;大部分農民工的工資掌握在誰的手里?還是包工頭。在農民工眼里,包工頭是“老板”,是“領導”。

據第一財經日報12月6日報道,一份最新完成的調查顯示,在目前的建筑工地上,由包工頭組織帶領工人施工的“包工制”仍然是普遍的用工形式。


而這種畸形的用工制度遮蔽了最基本的勞動關系,加重了欠薪問題,也激化了勞資關系。

欠薪痼疾的根源

12月4日,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心、安全帽大學生志愿者流動服務隊在北京大學發布了《京、渝、滬、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狀況調查報告》(下稱“調查報告”)。據調查報告稱,建筑業是農民工群體就業最集中的行業,在建筑工地一線從業人員中,農民工比例達到90%以上。同時,建筑業也是勞動者權益問題最突出的行業。

當日下午,在北京大學一個關于建筑工人關愛日的專題研討會上,農民工李新峰就給大家講了自己艱辛的討薪經歷:

當時,他與其他工友在北京房山一工地打工,本來說好干15天之后,建設方提供生活費。但20天過去了還是沒拿到1分錢。工人們要求簽勞動合同,建設方不干,只答應大工(熟練工)給100元/天,小工給80元/天,拿錢走人。

工人們無法接受這個條件,沒有人離開工地。但這時,建設方拿出了狠招。李新峰告訴記者:“他們一天打1個人,連打了3天。到了第三天,農民工只剩下三分之一了。”

這種事在李新峰身上已經發生了不止一次。在研討會現場,李新峰卷起衣袖,給大家看他右胳膊上的一條條刀傷,據他自稱這是討薪時被打手用刀砍傷的。

調查報告顯示,目前建筑業工資拖欠現象大范圍存在。受調查群體中每月結清工資的建筑工人占比28.1%,22.5%的工人在工程結束時結清工資,40.2%的工人要到年底才能結清工資。從工資拖欠情況來看,41.2%的建筑工人有過工資被拖欠的經歷。

近年來,各級政府多次要求建設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但事實上,據調查報告稱,建筑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合同簽訂不規范的問題仍然普遍存在。

調查報告稱,在受調查的群體中,75.6%的建筑工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簽訂過勞動合同的樣本中,63.6%的工人自己手上沒有勞動合同。

做了12年建筑工的何正文告訴記者,自2009年起,他在多家建筑工地干活,一直在追討勞動合同,但始終沒有得到一份真正的勞動合同。

“我們通過調研與走訪發現,建筑業的欠薪之所以成為痼疾,其關鍵在于造成日常欠薪機制的用工制度——包工制。”建筑業農民工工資發放也因其牽涉的利益主體(包工頭、分包老板、勞務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商等)眾多、利益鏈條冗長而成為難題。

解剖“包工制”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在建筑業中,農民工占據了80%的比重。調查報告則特別針對包工制度進行了分析。調查發現, 56%的建筑工人與包工頭的關系是老鄉、親戚、以前干活認識的熟人,近40%的建筑工人與包工頭是來到工地認識的。

在每個包工隊里,最基層的組織管理人員是班組長,工人通常管他們叫帶班。一個班組通常有10至20多名不等的工人。班組長負責給工人派活,叫工人上下工,掌握工程進度。

據參與調查的人員介紹,工資發放最能體現包工制度遮蔽最基本勞動關系的特征。調查顯示,從包工頭與帶班手里領工資的工人比例達到76.8%,從建筑公司與勞務公司領工資的只占17.8%。重慶、深圳、上海三地建筑工人從建筑公司與勞務公司領工資的比例合計都在20%左右,北京市合計為13.4%。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上規定,包工頭及帶班等不具有用工資格的個人不能與工人建立勞動關系,建筑工人的正式勞動關系應該和與自己最近一層的勞務公司或建筑公司建立。

打破固化體制非易事

據了解,早在2005年,為應對建筑業用包工頭帶領工人施工存在的混亂現象及工資拖欠的問題,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

《意見》要求“從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農民工基本被勞務企業或其他用工企業直接吸納,‘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

2005年之后,建筑勞務公司漸漸多起來,也有部分工地的勞務公司與建筑工人簽訂合同。可是勞務公司的出現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建筑業的用工方式,只是在建筑分包公司與包工頭之間又多了一級分包而已。

調查發現,很多包工頭掛靠在勞務公司下面,給勞務公司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承攬工程、工人的招工、工程施工管理、工資發放等仍完全掌握在包工頭手里,包工頭上交給勞務公司的利潤最后還是要從工人勞動的剩余價值所創造的利潤中扣除。

而很多勞務公司自身不組織管理工人,是徹徹底底的皮包公司,普遍存在的是包工頭以掛靠勞務公司資質的形式承包到工程以后又進一步將其分包給更低一級包工頭。

“建設部的這個文件完全變成了一紙空文。”在研討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楊團說。


何正文也告訴記者,在一些建筑工地甚至還出現這樣的怪事:勞務公司發錢的時候,工人們領了錢,門口就站著包工頭或其手下的人收錢,只給工人留一兩千元,其余全部收走。工資表上,甚至經常出現登記的錢數多,實際領的錢數少。

不過,要打破目前已經固化了的建筑業用工體制也非易事。楊團認為,可以采取“勞務公司+農民工專業合作社”的辦法,讓農民工通過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起來,維護自身權益。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認為,真正打破包工制的用工形式,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建設部有關“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的決定。他認為,這一決定不僅有助于解決建筑業的欠薪問題,而且使工人認清真正的勞動關系,對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識、契約意識大有助益。

(賈芳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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