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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期所對燃料油標準合約的修訂已經得到證監會批復,燃料油期貨將成為國內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擴大的首個試點。
按照新的標準,上海期貨交易所的180CST燃料油期貨合約將把合約乘數(每手的交易噸數)上調5倍,原來每手10噸的合約將變成每手50噸,按照10%的保證金比例和目前市價,新合約面市后每開倉一手燃料油將需要至少2.3萬元,比原來占用資金量高出6倍左右。
據了解,燃料油期貨首個“大合約”為FU1201合約,海證期貨研發部副總經理倪成群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推出后將直接影響小資金投資者的操作,這對中小散戶是一個致命的打擊。而對目前并不活躍的燃料油期貨來說,FU1201合約屬于遠月合約,等到該合約變為主力合約,日內成交將進一步下降,甚至進入冰點。”
東證期貨研究所副所長林慧指出:“目前還不能看出‘大合約’對燃料油整體走勢有何影響。FU1201合約是一年以后的合約,合約修改是利多利空可能要到2011年下半年才能看出來。”
而在一個期貨投資者QQ群中,記者發現,部分做燃料油期貨的小投資者正準備調整操作品種,一位名為“小資金滿倉拼”的投資者就準備開始做農產品期貨,他認為農產品期貨對資金占用更小,更方便投資。
雖然“大合約”推出對期貨市場投機散戶有一定擠出效應,但對產業客戶則是個好消息。新標準中,燃料油最小交割單位則由原來的100噸(10手)下調為50噸(1手)。此外,還對交割標的物相關質量標準進行了調整,在密度、殘碳、傾點、閃點等指標的修訂上,趨同于新加坡交易所船舶動力用燃料油期貨,往國際化靠攏。
倪成群指出,舊合約中過小的交易單位不利于現貨企業大規模的套保操作。同時,降低交割單位也有助于吸引規模較小的貿易企業和終端消費企業參與燃料油期貨市場。林慧認為,新交割標準更往船用燃料油的標準靠攏,符合市場發展需求。
此外,市場人士認為,“大合約”試點由燃料油期貨開始主要出于減少市場沖擊考慮。倪成群指出,燃料油期貨品種市場化程度比較高,同時在各個上市品種中成交量相對較低,對市場沖擊有限。當前燃料油期貨走勢較為平穩,主力合約日成交量僅3萬手不到,屬冷門品種,而其遠月合約的日成交量僅數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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