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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慶:中國“流通費用率”過高的原因

鉅亨網新聞中心


王先慶認為,在工業化過程中,快速工業化帶來了商品的大量過剩,而零售業發育成長緩慢,從而使商品流通渠道出現了嚴重的“擁堵”甚至是“阻塞”現象。在這樣的背景下,大型零售商以及終端商在“渠道資源”嚴重稀缺的不均衡關系下,就產生了“渠道霸權”,粗暴地向供應商收勸買路錢”行為。

據國際商報8月1日報道,商品價格的上漲不僅與生產成本上漲有關,與通道費的收取也有一定的聯系。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劉向東教授指出,我國流通費用率之所以遠遠高于國外水平,與我國流通部門當前產業資本不足、仍處在低組織化階段有密切聯系。

我國流通費用率遠高于國外水平

記者了解到,國外市場的消費品流通費用率(消費者最終支付的價格與產品出廠價格之間的差額,占最終消費價格的比率)平均都在40%左右。例如,美國的消費品流通費用率基本在37%至39%之間小幅波動,日本消費品流通費用率約在35%至39%之間,意大利消費品流通費用率在27%至35%之間。


劉向東表示,目前由于中國沒有相關的詳細統計數據,因此很難計算出中國平均的流通費用率水平,不過,中國的流通費用率遠遠高于國外的水平。劉向東指出,中國零售業通道費盈利模式的產生恰恰是流通系統對中國當前特定經濟環境的一種適應。一方面與我國流通部門目前仍處在幼稚化階段、生產者組織化程度低等密切相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市場經濟體制對內涵式發展的迫切訴求。

記者了解到,上世紀90年代,法國零售巨頭家樂福開始進入中國,也帶來了一套其在發展中國家的擴張模式:以向供貨商收取通道費、占壓貨款的方式,賺取后臺利潤,進而實現低成本的快速擴張。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零售企業都采用這種低成本、低風險的經營方式,依賴自己的渠道優勢,從供貨商手中收取各種費用,賺取利潤,占有現金流。通常,進場費可以分為合同內與合同外兩種。合同內收費主要有開戶費、節慶費、新店開張費、老店裝修費、新品費、條碼費、合同續簽費、海報費、堆頭費、信息共享費、促銷員管理費、咨詢費、促銷服務費等十幾種。合同外收費名目繁多,如遇到超市開設新店、店慶節日、甚至總部搬家也會產生費用,促銷活動中的條幅、花籃、人員管理等費用。“家樂福收取通道費的模式在中國不僅成功了,而且中國的超市全都跟著學。這恰恰更需要我們思考這種現象背后的深層原因,說明中國的流通體制、市場經濟環境還存在階段性的缺陷。”劉向東表示。

中國在現階段之所以會產生遠遠高于國外水平的流通費用率,使得價格產生機制存在不合理的因素,劉向東認為這與我國流通部門目前產業資本不足、仍處在幼稚化、低組織化階段是密切相關的,在這樣的發展階段,只能由消費者和生產商一起來承擔中國流通結構優化和升級過程中的陣痛和成本。

高額通道費讓生產企業難以承受

面對各大商嘗超市收取高額通道費,北京工商大學貿易系教授洪濤并不看好。“高額通道費使生產企業受到嚴重擠壓,如果不規范商家的這種行為,再好的生產企業也難以承受。”

記者了解到,現代大型零售企業的利潤來源主要可以概括為4個方面:商品進銷差價、優化供應鏈成本、壓縮管理成本、向供應商收取進場費以及各種銷售返傭折扣。而超市零售費用包括兩塊,一塊是前臺費用,也就是合同中規定的扣點;另一塊是后臺費用,在合同中沒有規定,或者只是模糊界定,在實際執行中產生的費用。

無論是超市收取的進場費等一系列通道費用,還是百貨商場以出租柜臺形式獲取的傭金,亦或是扣款和拖欠貨款這種隱性的通道費,這些巨額通道費就像隱藏在高物價現象背后的巨大黑洞,吸走了本該屬于生產商和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也顯著提高了中國社會的流通費用率。“超市收取通道費的收入已經超過了其主營業務(貨品直接銷售毛利,也就是進銷差價)的收入,確實已然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洪濤表示,目前百貨商場也普遍存在高傭金、賬期漫長、促銷成本完全轉嫁的問題。國內的百貨商場已經變成了“房東”,收入來源主要依靠租柜臺收取傭金,這完全不同于國外商場統一采購的自營模式。記者了解到,銀泰百貨、新世界百貨等多家百貨公司的凈利潤率可以達到30%,傭金收入超過這些公司總收入的70%。

對此,洪濤表示,目前,零售商的盈利模式已經從傳統差價盈利模式變成了“飛行加油模式”,即靠收取通道費和延長賬期獲取擴張的資源。究其原因,洪濤指出:“在商品供需結構變化的背景下,渠道價值發生了變化。”記者了解到,自1996年我國進入買方市場以來,供大于求的局面便開始顯現,至今已經持續了15年,買方市場的態勢沒有發生更多變化。國家統計局相關資料顯示:2002下半年我國主要的600種商品中,供過于求或供求平衡的達到100%,其中供過于求的比例從1995年的18.3%猛升到88%。“零售領域激烈的競爭,尤其是以價格競爭為主的模式,使得零售商壓低進價的空間越來越小,進入微利時代,因而多數零售商選擇倒逼供應商,通過收取各種費用和占用供應商資金的方式擠占上游利潤而作為補償。”洪濤認為,高額的通道費隱含著巨大的風險。零售企業過度擠壓供應商,再好的生產企業都會被拖垮。從長遠來看,消費者的需求也不會得到很好滿足。

征收進場費無助于零售商發展

“商場進場費是我國市場經濟不完善條件下零售業不發達以及產業成長處于初級階段出現的一種特殊現象,對于這種現象,我相當反感和不認同,因為它具有典型的投機特征。”廣東商學院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先慶對記者說。

王先慶認為,之所以產生這種現象是因為在工業化過程中,快速工業化帶來了商品的大量過剩,而零售業發育成長緩慢,從而使商品流通渠道出現了嚴重的“擁堵”甚至是“阻塞”現象。在這樣的背景下,大型零售商以及終端商在“渠道資源”嚴重稀缺的不均衡關系下,就產生了“渠道霸權”,粗暴地向供應商收勸買路錢”行為。

王先慶認為,這個問題的存在不僅加劇了商品的銷售成本,提高了國內商品的銷售價格,影響了國內市場需求的擴大和消費的健康發展,而且加劇了流通渠道的投機性和不均衡性,滋長了終端零售商的投機氣氛,進而導致大量零售商苦心積慮地設法收取進取費,而不注重建立科學有效的采購體系和提升自己的經營水平,從而使零售業集體“墮落”成“二房東”。

王先慶認為零供關系的改善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第一,要有充分而多元化的商品流通渠道,使渠道保持充分的競爭而且暢通;第二,供應商通過聯合、聯盟等多重途徑提升自身的談判能力和渠道影響力;第三,零售業必須主動地從“二房東”角色中退出,回歸零售主業,做好自主采購、自主經營和自有品牌,提升自己的持續競爭力。

此外,王先慶還表示,政府在商貿流通業發育成長初期,尤其是零售業的發育成長過程中起著巨大的培育和引導作用,一方面,應該給予零售業在水電、租金、稅費等各方面以相應的優惠政策,將稅收優惠政策從生產過程轉向流通過程;另一方面,對于零售業發育過程中的急功近利、無序競爭、盲目擴張、不務正業等不良現象從法律法規上予以引導,使之步入“正途”,健康發展。“零售商和供應商各自都應努力,一是加強自我修養,做好自律和自覺;二是加強自我學習,學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提升銷售和經營能力,做好一個真正的本份的企業角色。”王先慶說。

搭建現代化的流通環節

從去年以來,我國商品價格不斷升高,各大商嘗超市的進場費成為抬高物價的一個主要原因。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認為,為改善零供關系,我國還需不斷提高現代化的流通環節,逐漸融入全球性的流通環節。

記者了解到,進場費指的是商場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場交易中的相對優勢地位,向供貨商收取的一種費用。

針對目前商家收取高額進場費的現象,趙萍指出,國內流通環節較多,商場往往聯營扣點,店大欺客。記者了解到,由于目前中國還沒有融入全球性的流通環節,因此不能像歐美市場一樣用市場無形的手客觀地“定價”。一些議價能力較強的大品牌采勸客大欺店”的做法擠掉部分中小型零售商利潤的現象就會經常發生。商超進場費的征收一方面是因為商品占據了貨架資源;另一方面,商超需付出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有效管理與積極運營,通過提供各種周到服務吸引消費者;通過聚集消費人流拉動商品的銷售,從而實現產供銷的各方盈利。

對于收取進場費的問題,2006年10月,國家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禁止零售商收取合同外的促銷服務費;不得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費或變相收費;不得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在未提供促銷服務時,不得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并等為由收取供應商促銷服務費用等等。但是,如今賣場的各種收費仍有增無減,該規定似乎失去了效力。

對此,趙萍指出,改善并理順零供關系,開創平等合作的局面是建立公平、有序市場環境的前提。而相關法律法規能否有效踐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據了解,《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執行效果欠佳的原因在于,對于賣場違反這些細則的行為查處的成本很高,而處罰的金額很校由此可見,規范零供關系僅憑一項管理辦法是不夠的,而商務部正在起草的《規范零售商、供應商交易行為意見》和《零售商、供應商商品供銷合同規范》則會對混亂的市場起到進一步的約束作用。

進場費存在有其合理性

中商商業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淑華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進場費是市場競爭產生的結果,它的存在有自身的合理性。她認為,從當前的情況看,不允許零售企業征收進場費恐難做到。目前,零售商的供應商以中小企業為主,小企業沒有自身品牌,進入超市進行銷售便對其商品起到了展示、宣傳作用,客觀上做了廣告,因此必然要付出一定成本。“其實關鍵還是話語權的問題,大品牌有競爭力,不給錢依然讓進,話語權比什么都重要。”于淑華說。她同時表示,零售商向供應商征收的費用應公平合理。

于淑華認為,目前中小生產企業同質化競爭現象嚴重,后果便是超市對某一家企業的產品并無依賴性,因此企業在與零售商談判時便無任何砝碼。“企業還是要走差異化競爭路線,生產適銷對路的產品,沒有競爭力的產品必然被淘汰”。

在當前物價高企、通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零售行業的經營狀態和形勢不容樂觀,這也給零供合作帶來了困難,于淑華認為雙方都應做出相應努力。目前物美、超市發等零售企業均已提出設立供應商“特約觀察員”制度,選取一些中小供應商代表作為超市的特約觀察員,有權限進入商超的后臺、倉庫甚至辦公室,并且可以直接與超市、總部的一把手進行溝通和對話,從而減少零供雙方的摩擦和矛盾。

于淑華還告訴記者,零售商與供應商處于同一供應鏈條中,只有雙方共同努力把蛋糕做大才能獲得更多的利潤,未來雙方應加強對話。

進場費是市場經濟的產物

收取進場費似乎已經成了中國零售業的潛規則,而這一潛規則一直飽受爭議。業內人士表示,進場費可以收,但絕不是零售業賴以盈利的救命稻草。“產品第一次進超市,需要給‘開戶費’;在超市長期銷售后,要交‘進場費’;如果希望擺放在顯要位置促銷,還要給‘堆頭費’,過節要交‘節日費’……”一位業內人士透露,各個超市收取的進場費名目繁多。

由于被零售企業占據了資金,又要交納昂貴的進場費,供應商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由此爆發的零供矛盾近年來也愈演愈烈。業內人士指出,有實力的大品牌企業還可以站出來與零售商抗衡,但是國內大多數供貨商都是中小企業,在強勢的賣場面前只能忍氣吞聲,直到無法承擔為止。

而零售商的日子也不好過,在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秘書長裴亮看來,零供矛盾由成本上升導致,零售商和生產企業在經營、生產成本上的快速上升,讓雙方對原定的價格和交易條款出現不滿。“對于超市等零售商來說,需要增加進場費、返點費或其他費用來彌補人工、水電、房租上漲后的利潤損失。而生產商同樣也面臨這一問題,這就導致了雙方在新條款上的差異,一旦解決不好,就會爆發零供矛盾。”裴亮說。

裴亮認為,零供關系最終還是要靠市場解決。

也有業內人士同樣認為,發生在銷售環節的通路費用已經成為零售企業收入的主要來源,零售企業的經營能力在逐漸喪失,無形中增加了零售商的經營風險。進場費可以收,但要收得合理,而且零售企業不能光靠進場費盈利。“進場費是市場經濟的產物,進場費從產生到發展到消亡,必然有它的自然規律。為了確保市場能夠更優化地配置資源,需要有政策的引導、規范進場費,防止出現惡性競爭。”裴亮說。

記者從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獲悉,目前協會按照商務部的要求正在起草《零售商、供應商商品供銷合同規范》,并建立了零供合作信息平臺。“目前我們正配合商務部做這件事,《規范》仍在起草之中,其內容是對之前幾個零售業管理辦法的進一步深化。而零供關系合作信息平臺已經試運行。”裴亮告訴記者,這一平臺的建立旨在為中小供應商與零售商高層搭建一個高端對話平臺。“上千個中小供應商很少有機會和零售業高層對話,因此我們要求零售會員企業指定一名企業內部的高層登錄這個平臺,增加溝通的機會。”

蘇寧、國美:我們不收進場費

“無稽之談!”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王哲用這4個字回應關于“進場費推高了物價”的說法。

高額的進場費推高了物價,而最終為此買單的是消費者。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認為,這一邏輯恰恰暴露了社會對于零售行業的誤解。“進場費在今天是個偽命題。”湖南步步高董事長王填對記者表示。據介紹,2007年之前多數零售商都收取進場費,但現在零售商的費用項目中早已沒有這一名詞。

王哲告訴記者,蘇寧電器在2008年就已經取消了進場費,其創新模式的精品店已經從產品規劃、商品布局、人員等全部實現自營。“進場費給企業帶來的收入不足1%,這與商品定價沒有直接聯系,定價取決于商家的綜合毛利。”王哲對記者說。

王填說,所謂進場費,實質上就是零售商為供應商提供的勞動與服務,通過貨架、端架和堆頭的陳列銷售,在開展了各種營銷服務后向供應商收取了某一商品的促銷費。為什么很多供應商總是將這種費用稱為“進場費”?是因為他們認為交給零售商的費用只是換取了商品“進潮的資格,這是一種誤解。

國美電器相關負責人同樣對記者表示,近年來,國美電器一直努力推動供應鏈的優化,為此,國美率先對外宣布取消進場費,并將過去不透明、不規范的合同外費用,與制造廠家和供應商進行雙方系統性的對賬,將終端經營必須的合理性成本納入合同中。

目前廠家在終端的資源投入主要體現在大型節假日或廠商共同制定的階段性營銷,這方面的費用投入有國美資源和費用的投入,也有供應商的資源和費用投入。而這一投入是基于雙方共同的需求協商進行的,是正常的終端經營活動。

對于商務部正在起草《規范零售商、供應商交易行為意見》和《零售商、供應商商品供銷合同規范》,王哲告訴記者,進場費是粗獷型市場經濟作用下的產物,它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蘇寧會將注意力放到商品質量上,不會收取進場費。

物美:超市收費應有理有據

零售商該不該向供應商收費?物美商業集團北京超市事業部副總經理種曉兵認為此事需一分為二來看。

種曉兵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方面,零售商對部分供應商的收費有其合理性,雙方應嚴格恪守供貨合同,同時遵守相關政府規定。種曉兵認為,從高額的場地租賃費用到巨大的人力成本都是作為超市行業難以消化的經營成本,并且超市的資源是有限的,某些生產廠家正處于市場推廣期的新品,缺乏市場認知和品牌知名度,這類商品進入終端市場的核心方式便是通過賣場貨架展示推廣。“因為零售終端是最好的商品展示和推廣平臺,與先投入高昂的電視、平面媒體等廣告費獲取市場知名度后再進入終端市場相比,這樣的推廣方式更加劃算”,種曉兵說,因此目前大多數知名商品生產企業和代理商寧愿把更多的市場推廣費投入到終端運作市常而超市也愿意拿出一些資源去幫助這些供應商,同時也幫助了自己和消費者,因為只有這樣才會使民生必需品價格低廉,真正平抑物價。

但種曉兵同時表示,零售商對供應商的三項收費不合理:第一,強制的單方面收費,也就是并不能也沒有向供應商提供服務的收費是不合理的,比如,零售商周年慶祝或重大活動,要求供應商繳費;第二,沒有與供應商約定的強制扣費是不合理的;第三,有約定但零售商沒有做到的收費不合理,如零售商收取供應商促銷費,但沒有為之安排促銷,這屬于違約收費。“但中小生產廠家或代理廠家不能把自己的虧損全部歸結于超市的某項收費,他們確實是在向超市供貨,但是經營的主動權在企業。只要買賣雙方達成協議,雙方遵守協議,盈虧自負這是多年來大家遵從的商業規則。”種曉兵說。

種曉兵稱,物美也在改善與供應商關系方面做了不少努力。物美一直在打造現代供應鏈體系,減少中間商代理環節,積極對接廠家直供,目的就是將市場上最好的、最成熟的商品,通過大規模源頭采購,減少環節、薄利銷售、讓利百姓。物美多年來堅持零供和諧政策,連續三年來從未發生一起因收費或亂扣費用引起的供應商投訴或法律訴訟。因為物美堅持與供應商平等、公開交易,始終恪守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并始終按照國家各職能部門規范的收費標準及項目。不僅如此,物美還曾率先取消促銷員費用等多項收費,率先推行特邀觀察員制度聽取供應商的心聲,目的都是使零供關系真正能夠實現雙贏。

種曉兵還表示,中國零售市場在不斷摸索中前進,在物美占50%以上,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生鮮果菜肉蛋禽、米面糧油醬醋茶等商品,都在通過農超對接、基地直采、廠家直供等方式不斷地進行著利國利民的變革,物美對這些百姓日常生活必須的商品,采取微利、平進平出、甚至負毛利的量販銷售,既讓利了百姓,也平抑著物價。

家樂福:農超對接減免農產品進場費

超市進場費的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而作為超市的龍頭企業家樂福也同樣存在此現象。為了降低商品的進場費,為了優化商品的流通渠道,家樂福超市積極推進“農超對接”,使得通過“農超對接”的農產品率先成為免收進場費的商品。這種做法不僅降低了流通成本與農產品的價格,還為農民增加了收益。

作為最早推廣農超對接的企業之一,家樂福早在2007年就率先推出這一直采模式,并在中國建立直采基地,主動取消了農產品的“進場費”。從安徽省碭山縣的第一個直采項目開始,截止到目前,家樂福中國已經與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的300多家農民合作社開展了合作,累計采購了超過15萬噸的蔬菜、水果和干貨,供應家樂福在全國47個城市的180多家門店進行銷售。

記者了解到,與其他零售超市不同,為達到“農超對接”的優良效果,家樂福超市開展了兩個層次的農民直供。第一個層次為總部直采,為發揮家樂福作為跨國企業的優勢,合理借鑒國外在此方面積累的成功經驗,企業特別任命在西班牙有經驗的管理者負責“農超對接”項目,設立直采協調員在全國各個地區負責采集農產品的工作。為了確保直采農產品的質量,家樂福超市與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協議,并與相關農業學者、專家及時交流,到全國各地的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考察,選定優質農產品引進超市。城市直采是家樂福實施“農超對接”的第二個層次,家樂福在全國18個城市設立了商品采購中心,設立直采經理,直接采購當地種植的農產品以供應給當地超市,確保滿足消費者購物量的日益增加,也確保了農產品的新鮮程度。

“農超對接”開展以來,取得積極成效。一是縮短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傳統的農產品流通模式經過多級批發、多級零售,每一個環節都至少加價5%至10%。“農超對接”省去中間環節,使流通成本顯著降低。

家樂福超市負責采購蔬果的談判員陳華表示,超市傳統的采購模式一般是:農民批發市場批發商本地市場供應商超市,蔬菜從采摘下來到消費者手中,至少要經過5道程序。而家樂福超市直接和批發市場對接,減少了中間環節,可以節約4成左右成本。另外,在采購中家樂福實行價格競標,選擇價錢最低的銷售商確保進價最低。

家樂福中國區生鮮總監賽伯表示,通過“農超對接”,家樂福的農產品采購成本可下降10%~20%,由此增加的利潤一部分回饋給了農戶,另外一部分則讓利給了消費者。

據了解,國內超市直采農產品的銷售價格通常是在采購價格的基礎上加價10%~12%。由于農產品的損耗相對較大,其實際利潤較為微薄,甚至可能會略微虧損。同時,由于超市普遍對直采基地免收“進場費”和促銷費,結款周期也從40天以上大幅縮短至7天~15天,因此,“農超對接”使得農民的收益有所增加,也使流通環節優化、免收進場費的農產品價格更加低廉。

沃爾瑪:與供應商共贏才是真的“贏”

沃爾瑪已進入中國15個年頭,15年里沃爾瑪中國的經營始終堅持本地采購,目前已與近2萬家供應商建立了合作關系,銷售的產品中本地產品超過95%。在上海商情發布的《供應商滿意度調查報告》中,沃爾瑪中國連續7年被評為“供應商滿意的連鎖企業”。很多供應商通過與沃爾瑪合作,不斷發展,擴大市常

今年早些時候,沃爾瑪中國在北京舉行了供應商研討會,為消費品、干貨、電器、家居用品等27家優秀供應商頒獎,表彰他們與沃爾瑪在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業務發展等合作共贏中取得的驕人成績。例如,獲得年度最佳供應商之一的可口可樂公司在沃爾瑪的倡議下,創新研發了“冰露”環保輕量瓶,瓶身減重約3成,減少35%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時,獨特的瓶身設計在飲用后更可以被輕松扭擠壓縮,節省70%的回收空間。

沃爾瑪認為,零售商和供應商作為供應鏈中的兩個重要合作伙伴是密不可分的。要建立一條負責任的、可持續發展的供應鏈,為共同的顧客提供滿意的服務和產品,離不開零售商和供應商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從2005年開始,沃爾瑪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其全球至關重要的使命,制定了“可持續發展360”戰略,并開始為三大目標而努力,包括:百分之百使用可再生能源;“零”浪費;出售利于資源和環境的商品。

沃爾瑪對供應商伙伴強調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遠景和必要性,專注于與供應商進行積極、深入的合作,帶動他們一起“可持續發展”。近年來,沃爾瑪和供應商伙伴共同實踐可持續發展理念,希望能夠一起提高能效、降低成本,為中國消費者提供價廉物美的商品和更滿意的服務,贏得更多消費者的心。農超對接項目、環保包裝會、能效提升項目等就是這種合作的典型案例。

沃爾瑪中國自2007年開始農超對接項目的嘗試,2009年與商務部和農業部簽署《共促“農超對接”合作備忘錄》。通過技術培訓,沃爾瑪教會農民科學種植和有機種植,提高農產品質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同時,沃爾瑪能夠追溯到生產加工以及種植養殖過程,每天的生產狀況,從源頭有效保證產品質量。最后,直接采購,少了中間環節,保證農民的收益,顧客又買到了更新鮮安全、價格實惠的農產品。

從2008年起,沃爾瑪每年都舉行環保包裝會和相關培訓,越來越多的供應商從中受到啟發,盡量簡化包裝,降低生產、運輸和廢品處理方面的能耗,最終不僅降低了成本,也減少對環境的負擔。這樣,供應商便很愿意與沃爾瑪進行可持續發展的合作。

談及進場費問題,沃爾瑪中國公司事務高級總監李玲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沃爾瑪一貫秉承守法合規的經營宗旨,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供應商收取費用。我們堅持與供應商在雙方平等、互利,公平協商的基礎上建立合作,一直與大量本土供應商保持著良好的伙伴關系,同他們一起成長。只有與供應商和諧共贏,才能為顧客帶來更多質優價廉的好商品,真正贏得市場,贏得消費者的心。

(韓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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