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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1/31
2.公司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中信銀之放款及應收款於100年起首次適用財會準則
公報三十四號第三次修訂條文之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100年度)之放款
及應收款首次適用財會準則公報三十四號第三次修訂條文所一次性增提之備抵
呆帳影響數總計為6.55億元。
(2)本數字係公司自行結算,未經會計師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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