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基金(510020)關于直銷投資者匯款交易業務規則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博時基金(510020)關于直銷投資者匯款交易業務規則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匯款交易業務規則進行了變更,變更后的匯款交易業務規則自2012年1月4日起生效。
本公司提醒廣大直銷投資者在通過匯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柜臺轉賬、網銀轉賬、ATM機轉賬等方式)購買基金時應注意:
1. 投資者于本公司確認的有效申請工作日(以下簡稱"T日")使用其預留賬戶通過匯款支付方式提交一筆認/申購申請,若T日之前或T日匯款到賬截止時間之前該交易賬戶的資金到賬金額大于或等于認/申購申請金額,則認/申購申請有效,如實際到賬金額小于認/申購申請金額,則該認/申購申請將視同于無效交易,匯款到賬金額將被記錄在投資者直銷交易賬戶資金余額中,投資者可擇日提交申請或在本公司直銷網上交易系統自助申請退款。
2. 投資者于T日使用其預留賬戶通過匯款支付方式提交多筆認/申購申請的,若T日之前或T日匯款到賬截止時間之前該交易賬戶有資金到賬,則本公司采取"時間優先"原則,按認/申購申請提交的先后順序逐筆足額匹配該交易賬戶的到賬資金。按此規則匹配時,當出現一筆認/申購申請金額大于到賬金額逐筆匹配后的資金余額時,則該筆認/申購申請將視同于無效交易,資金余額將按順序與下一筆認/申購申請繼續匹配,按上述規則匹配結束后如仍有資金余額未參與匹配,該余額將被記錄在投資者直銷交易賬戶資金余額中,投資者可擇日提交申請或在本公司直銷網上交易系統自助申請退款。
投資者通過匯款支付方式購買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開放式基金時,如有疑問,請撥打博時一線通95105568(免長途費)。 特此提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
資訊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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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400674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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