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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誕生30周年:已成互聯網基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05 18:55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9月5日下午消息,1982年8月30日,互聯網上最常用的一個復合詞首次進入公視野。當時,一名16歲的年輕人希瓦·阿亞杜拉(Shiva Ayyadurai)獲得了計算機程序“EMAIL”的版權。而這一名稱是“電子郵件”(electronic mail)的簡寫。

盡管歷史學家對於阿亞杜拉能否被稱作“電子郵件的發明人”存在爭議,但阿亞杜拉首先提出“email”的名稱,這一事實可以肯定。


電子郵件在全球範圍內都已非常普及。Radicati Group估計,全球共有超過33.75億電子郵件帳號,每天收發的電子郵件數量則接近1450億封。相對於5年前,電子郵件帳戶的數量也有大幅上升。2007年8月,comScore估計,全球約有5.43億電子郵件帳戶。而Radicati Group估計,到2016年底,全球電子郵件帳戶數將達43億。

自電子郵件問世以來,最重要的改變在於電子郵件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習慣的一部分。根據2011年5月皮尤互聯網和美國生活方式項目的數據,92%的美國成年互聯網用戶收發電子郵件,而其中66%用戶每天都會收發電子郵件。

根據ExactTarget今年的“渠道偏好調查”,目前電子郵件一方面是用戶通信的渠道,另一方面也是基於用戶許可的營銷信息傳播渠道。在調查中,77%的受訪者傾向於通過電子郵件接收企業的推廣信息,而只有5%和4%的受訪者表示,傾向於通過短信和Facebook接收這樣的信息。電子郵件同時也是智能手機上最常用的應用之一。

許多人原本認為,“在EMAIL”版權發布30周年之際業內將舉辦慶祝活動,但實際上今年8月30日並沒有這樣的慶祝活動。這可能是由於電子郵件正受到其他新工具的衝擊,最初是IM軟件,隨後是RSS、短信和社交媒體。

實際上,在當前的社交媒體生態系統中,電子郵件仍扮演重要角色。合廣投資總合伙人弗雷德·威爾森(Fred Wilson)去年曾表示:“電子郵件是社交媒體的秘密武器。今天,如果你希望留住用戶,並吸引用戶反復使用,那麼沒有比電子郵件更好的方式。”

威爾森的觀點在其他一些研究中也得到了證實。有研究顯示,66%消費者由於電子郵件營銷信息而進行了購物,這使得電子郵件成為影響用戶購物行為的最重要因素。此外,當用戶進行在支付時,他們需要使用電子郵件地址,而在登錄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和Foursquare等社交網絡時,同樣需要電子郵件地址。

電子郵件已成為連接交易網絡和社交網絡的關鍵,以及多種互聯網活動的基礎。盡管有時過多的電子郵件和垃圾郵件令人厭煩,但電子郵件仍然是推動當前互聯網正常運轉的動力。(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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