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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看專業不看缺陷 台灣6成2法定進用身障者企業 足額進用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2012-05-02 11:40


五一勞工節前夕,台灣身心障礙人士就業問題再度被喚起。近 10 年來,國內身心障礙人口數逐年攀升,內政部資料顯示至民國 100年底國內身心障礙者人數突破 110 萬人, 10 年來增加 35 萬人,相當於增加 4 成 6 ,占總全國人口數的 4.7% 。究竟國內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意願為何?部份企業不願聘僱相關員工的原因為何?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需進用至少 1 名身心障礙者,進用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3%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滿 67 人以上具進用義務,進用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1% 。若企業未足額進用,規定每月每名缺額須繳交等同於基本工資的差額代金 18780 元 (新台幣,下同) ,作為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根據 1111 人力銀行調查,達法定進用義務的民間企業中,有高達 3 成 1 受訪企業未進用身障者,未進用身障者的主因,依序為「無適合身障的職缺」 (52.57%) 、「工作場所沒有無障礙空間」 (29.71%) 與「擔心身障者無法獨立工作」 (18.29%)等 ,另 6.73% 義務進用企業,雖進用但未足額。

難能可貴的是,仍有 6 成 2 符合進用標準的受訪企業「依法規定,並按規定比例足 / 超額進用」,聘僱主因以「依法規定」 (88.33%) 佔多數,也有廠商抱持「重視專業,不在意身障與否」 (75.56%) 、「協助身障者生活自理」 (51.11%) 的正面態度,為身障者打開就業之門。

1111 人力銀行公關總監何啟聖表示,國內雇主對於進用身心障礙人士的觀念與意願仍有待提升。部份企業因先入為主觀念,對身心障礙者工作能力抱持疑慮,或公司內部沒有無障礙空間,不願提供聘僱機會,寧可「罰錢了事」,扼殺身心障礙民眾的工作機會。

何啟聖強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通過後,已將公立進用義務單位進用比率由 2% 提高至 3% ,同時降低進用門檻,設法提升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與工作機會。但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問題,仍需要社會與企業團體釋出友善態度與就業機會,才能讓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既能融入社會,也能在職場上發揮職能所長,從中建立自信。

在進用人數上,依法進用身心障礙者企業平均聘僱人數為 3 位,其中以聘僱1人的企業最多,佔 41.11% 。進用障礙別方面,則以「肢體障礙」 (66.67%) 佔最多,也有不少業者選擇雇用「聲音 / 語言機能障礙」 (16.67%) 、「顏面損傷」 (9.72%) 等障礙別的員工。

統計發現,身心障礙者主要從事的職務類別以內勤為主的「管理幕僚 / 人事行政」 (30.56%) 佔多數,其次為「機械模具 / 生產製程」 (19.44%) 、「維修加工 / 操作技術」 (17.56%) 等技術性工作。在薪資部分,企業提供身心障礙者每月平均薪資為 26176 元,與大學畢業的新鮮人初入社會起薪 25000-27000 元相去不遠,顯示身心障礙人士整體薪資水準仍相對偏低。(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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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高達 4 成 9 企業對身心障礙者的工作表現感到「滿意 (61-80分)」, 2 成 6 認為「可以接受 (41-60分)」,更有 2 成 1 企業對身障朋友的工作表現感到「非常滿意 (81-100分)」,平均分數為 67.71 分,對身心障礙朋友的工作表現給予肯定。

何啟聖分析,身障者只要擁有溝通能力或具備溝通工具,並擁有一顆健康樂觀的心,其職場表現並不亞於一般員工,甚至比一般人更為積極認真,努力珍惜得來不易的工作機會,因而高達近 7 成雇用身障者的受訪廠商對身心障礙員工的表現感到「滿意」或「非常滿意」,顯示多數企業只要願意提供機會,敞開心胸接納,身心障礙工作者也能在職場上發揮所長。

有關企業進用身心障礙員工部分,何啟聖特別強調採集團式經營的 1111 人力銀行,業務內容廣泛,關係企業眾多,各企業進用身障員工的責任額不一,因此目前整個集團足額雇用了 11 位身障者,其中 7 位為視障同胞,擔任按摩師的工作,為集團內員工按摩。其工作為全職,採彈性工時、自由排班,每周只需工作 8 小時遠優於勞基法 (兩周 84 小時) 規範,平均下來,時薪高達 500 元以上。此舉除了給予視障朋友工作保障之外,也讓視障朋友擁有工作彈性,可從事其它事務或工作。而雇用至今近2年,其工作表現亦深獲得同仁們好評。

至於其它身障別同仁,以肢體障礙較多,其它則為身體器官障礙 (外觀無異者) 等,其工作表現突出,其中更不乏擔任主管職者。以一位在公司服務 6 年的肢障同仁為例,已從部門助理升至部門主任,實為身障者的榜樣。

何啟聖分析,以過去企業雇用身障者的經驗顯示,多數身障員工學習意願高,工作態度佳,更珍惜現有工作機會,因此穩定度高,是企業重要的人力資源。何啟聖表示,無論身障者屬於哪一種身障別,只要有一顆健康的心,都能成為企業器重的人才,得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

根據內政部 100 年底統計資料顯示,國內視障人數達 56373 人,較去年前同期成長 1.38% ,佔國內全體身心障礙者 5.12% 。民國 97 年 10 月 31 日大法官釋憲裁定「非視障者不 得從事按摩業」違反憲法平等權及工作權,法律 3 年後失效。國內自去年 10 月底正式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業,嚴重衝擊視障者的工作權。

不過民間企業進用視障朋友的意願卻相對低落,回答「沒意願」者高達 68.31% ,「有意願但沒進用」視障人士的業者也有 23.24% ,僅 8.45% 企業「有進用」視障人士,平均進用意願僅 39.87 分。

而願意聘僱視障者企業所能提供的職務,以「管理幕僚 / 人事行政」 (47.83%) 最多,其次為「電腦系統 / 網路資訊」 (15.65%) 與「業務貿易 / 客服門市」 (13.91%) 等職缺。

進一步詢問,若有民間非營利機構免費協助企業訓練視障人工作,並提供專用輔具 (如盲用電腦、點字機) ,企業進用視障者意願是否因此提高?調查卻顯示僅有 9.86% 企業「聘僱意願因此提高」,多達 71.13% 業者「意願不受影響」,甚至有 19.01% 的企業「意願因此下滑」,顯示社會對於視障者的接受度與工作能力仍抱持疑慮。

何啟聖分析,國內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業者大多希望能雇用多工型人才,以利人力調度。因此,即使聘僱身心障礙者,主要障礙別仍以「肢能障礙」最多,而先天視覺存在缺陷的視障人士的職務調整彈性有限,就業空間因而相對狹隘。

何啟聖強調,視障者只要經過適當訓練,並非完全無就業能力。尤其國內有許多非營利單位,如愛盲基金會等,除了一對一針對視障者進行職前適應訓練,待視障人士進入企業後,還會給予適當的就業輔導與後續追蹤,並提供輔具資源等服務,讓視障者快速融入職場生活。

何啟聖指出,日前全盲學生朱禹豪在「金夢獎」外語主播比賽中表現優秀,獲得最佳表現獎,這是繼南韓盲人主播之後,對國內視障朋友就業的一大鼓舞。何啟聖呼籲企業主改變心態,提供視障者合適的工作機會,只要透過輔具和職務訓練,或進行職務再造,提供適合視障者的工作內容,例如客服、總機、企業內部視障按摩師或語音播報員等職務。除了提升企業產能,亦能協助視障同胞們發揮所長,成為職場上不可或缺的專業人才。
愛盲基金會董事長謝邦俊也表示,因缺乏足夠了解,外界與企業端容易誤解視障人士工作能力有限,而不願敞開心胸給予機會。謝邦俊強調,視障者經過職前訓練後,也可具備良好工作能力。根據愛盲基金會所接觸的個案中,有高達7成5的視障者從事非按摩業,而是行政、電腦維修,甚至電銷人員等職務,顯示只要企業主願意給予機會,視障朋友的工作表現也可令人刮目相看。

1111 人力銀行與愛盲基金會為了解企業主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意願,特別設計問卷進行「2012 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調查」,自 4 月 6 日至 4 月 20 日,進行網路問卷調查,有效回收份數為 35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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