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信:更正4/30日買回庫藏股第16條第二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2 12:22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5/02
2.公司名稱: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第16條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53,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75。
更正:第16條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53,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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