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北市文化局長報告涉抄襲? 劉:不實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2 15:03


今天(二號)有週刊報導,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涉及研究案抄襲,媒體指控,劉維公接受經建會補助所做研究,竟大量剪貼文建會、北市文化局及民間的文章資料,嚴重侵犯相關單位的著作權,並有詐領公帑之嫌,劉維公今天(5/2)回應,被指抄襲的文章都是他個人的著作,他不解引用自己的文章,怎麼叫抄襲,媒體沒有查證,他會對週刊保留法律追訴權。(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前文化局長鄭美華,先前因為涉嫌論文抄襲遭質疑,沒多久就自行請辭下台,而新任的文化局長劉維公也遭週刊報導,去年劉維公接受經建會委託進行研究報告,經費為二十九萬多元,報告今年初發表,竟被發現報告內容大量引用文建會及北市府現有的研究,還有許多是抄襲報章雜誌的文章,而且沒有註明出處,已經涉及抄襲,北市文化局劉維公回應,對於週刊報導他涉及抄襲,他不解用自己的文章,怎麼叫抄襲,媒體沒有查證,他會對週刊保留法律追訴權。劉維公說,如果媒體有查證,就知道他沒有侵害到任何的著作權,媒體的不實報導,已經造成對他名譽的污辱,這是一輩子的清譽,而對於媒體報導,指劉維公的研究案是舊稿拼貼而來的,劉維公反批,他有很清楚的研究架構、清楚的命題,何來拼貼說法?而過去他的文章投書刊載在雜誌報紙,著作權還是屬於他個人,至於先前受文建會、北市文化局委託的研究,因為是他本人的作品,當初訂定契約或研究案時,內容是有引用的權利,也告知了相關的單位,他不知道哪裡侵犯到著作權,甚至後續的引用也沒有傷害到著作權所屬單位。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