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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空拍機 政院修民航法訂專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4 14:52


遙控空拍機的使用越來越普遍,相關管理規則也引發社會討論。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民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條文規定總重15公斤以上的「遙控無人機」由民航局統一管理,飛行高度限定在400英呎以下,也不准在人群上空飛行,如果違反規定或在禁航區飛行,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會24日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遙控無人機的管理訂定專章,規定總重15公斤以上的遙控無人機,包括自用、公務或專業營業使用,都由民航局納入管理,15公斤以下則由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管理。交通部次長曾大仁指出,無人機的飛行高度限定在400英呎以下(相當120公尺,約40層樓高)、白天、目視範圍,不准在人群上空。曾大仁:『用目視操作方式,非屬禁限航區,以及日出日落之間飛航,這是基本限制,超過限制就要申請。』


根據草案規定,專業、營業用途的飛行時間與範圍,如電視台採訪等等,應另外申請核准。根據草案條文,無人機必須投保責任險,15公斤以上無人機的操作人員如何考照,以及相關機器如何驗證,將在修法通過後另外訂定子法來規範。

如果違反規定,15公斤以下無人機的操作者將處1-5萬元罰鍰,15公斤以上者則處罰6-30萬元,若飛入禁航區、限航區或機場周圍管制區域,更將重罰30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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