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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晶通: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06月2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7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5159號函核准發行,並奉桃園巿政府105年8月31日府經登字第105907769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35,732,250股,每股面額10元,計357,322,5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5,00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36,232,250股,每股面額10元,計362,322,500元。 (四)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之權利限制情形: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請求公司買回,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不具現金增資原股東新股認購權外,享有一切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之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股票股利、減資、資本公積現金(股票)及或因合併、分割、股份轉換等各項法定事由所獲配之任何權益,以下合稱「獲配權益」),不受既得條件之限制。 (五)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三、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四、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擬訂於105年9月10日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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