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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貿闖立院衝撞警 陳為廷、蔡丁貴改判無罪定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7 13:08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3 年前 7 月間於立法院民眾進行反服貿抗議時,因欲進入立院旁聽公聽會受阻,涉嫌衝撞警方人牆、拉扯警盾,台北地院去年依妨害公務罪判陳為廷拘役 20 天、蔡丁貴拘役 40 天,各得易科罰金 2 萬、4 萬元。然而高等法院認定,反服貿是公共議題,陳、蔡 2 人並無任何激烈攻擊抗爭行為,當天所為是為了參與之院公聽會,沒有妨害公務主觀犯意,今 (17 日) 逆轉改判 2 人均無罪定讞。

據了解,3 年前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與公投盟總召蔡丁貴 2 人,在立法院外圍進行反服貿抗議時,涉嫌衝撞警方人牆,一審被依妨害公務罪,判處陳為廷拘役 20 天、蔡丁貴拘役 40 天,均得易科罰金,2 人不服上訴後,高院今改判 2 人無罪定讞。

高院改判 2 人無罪,主要原因為 2 人當時僅徒手拉扯警員盾牌、人牆,並沒有使用器具,手段不算激烈,因此改判無罪定讞。


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 (圖),3 年前 7 月間於立法院民眾進行反服貿抗議時,因欲進入立院旁聽公聽會受阻,涉嫌衝撞警方、拉扯警盾。高等法院今(17 日) 逆轉改判 2 人均無罪定讞。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105 年 1 月 4 日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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